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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纪中:《办法》还需摸索和完善 如何给运动员保障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9月17日01:42  新京报

  

魏纪中:《办法》还需摸索和完善如何给运动员保障

  《运动员聘用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之时,著名的体育产业专家、北京奥组委高级顾问、新京报奥运顾问魏纪中正在莫斯科访问,“我只是听说了出台这个举措,但具体内容还不了解。”

  本报记者将《办法》中的“七大亮点”转述给魏老,71岁的老人在越洋电话那头听完后,做出了自己的理解和评述。

  老人详细分析了这次措施将带来的利和弊,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和主张。在他看来,这个《办法》仍有局限性,还需要摸索和完善。

  采访末,魏老对记者强调:“我还没有对这个问题做具体研究,这些只是我个人一些初步的、不成熟的看法。”

  利政府承认了人力资本的个人投入

  新京报:《办法》出台后被视为中国运动员管理和培养制度的重要变革,它会带来哪些积极变化?

  魏纪中:我认为会带来三大变化。第一,这是在举国体制下,首次把运动员训练纳入公共财政的投入来计算,有利于运动员今后的求学、就业和经商。第二,对作为举国体制的支柱全运会来讲,省市运动员由公共投资,有助于专业运动员基数的稳定和全国运动项目的布局。第三,对运动员来讲,他们成为国家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后,有助于提高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感,有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升。

  新京报:从经济学角度看,《办法》的出台和实施意味着什么?

  魏纪中:这说明政府承认了人力资本的个人投入。一名运动员牺牲时间和就业就学的机会,从事专项训练,他的体育技能是否得到社会承认和物质回报?现在这个问题很明确了,那就是最终由国家来“埋单”。

  新京报:你认为《办法》的出台,能否解决过去制度下存在的弊端?

  魏纪中:把运动员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管理体制下,我认为这是现阶段比较合理的办法,它主要解决了运动员的社会保障问题。过去,我们把许多教练员作为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用,但运动员的“身份”一直不明确,这也导致了运动员退役后,有看门的、有搓澡的等等现象的产生。而现在,国家有一整套制度来保障运动员的权益。

  新京报:运动员首次成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是外界关注的一大焦点。

  魏纪中:运动员有专业的、业余的和职业的,还有半专业半业余的。但过去,无论是哪种都没有明确身份,现在运动员从属事业单位后,有了一个政治上的合法身份。比如“学者”,他可以是大学教授,也可以是政府公务员或私营公司的职员。

  新京报:根据你多年从事体育产业的经验,国外是否有类似的运动员管理制度?比如同样实行举国体制的前苏联?

  魏纪中:据我所知没有,国外运动员是不“挂靠”事业单位的。前苏联在国家培养运动员方面是一致的,但也绝没有形成一份规范性的文件,作为制度来施行。

  新京报:《办法》规定运动员和省体育局运动队签订劳动合同,国外是否有类似的聘用制度?

  魏纪中:似乎也没有。我知道法国体育协会跟一些优秀运动员签订了备战08奥运的短期合同,但这也只是利用资源,让运动员服从训练安排,给他们提供一些训练保障,仅此而已。第二,《办法》中没有提到除了国家培养运动员这一条路外,还有没有其他路可走。

  ■ 高论1

  ●有利于运动员今后的求学、就业和经商。

  ●有助于运动员提高自身的义务和责任感,有助于他们整体素质的提升。

  ●从经济学角度讲,《办法》出台意味着政府承认了人力资本的个人投入,并为之“埋单”。

  ●运动员从属事业单位后,有了一个政治上的合法身份。

  ●据我所知,国外运动员是不“挂靠”事业单位的。前苏联在国家培养运动员方面是一致的,但也绝没有形成一份规范性的文件,作为制度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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