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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雪娟治心脏病靠医保 项目不同投保的数额也不同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25日08:19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游泳运动员的外伤比其他项目少得多,有的运动员有‘游泳肩’和膝关节韧带的伤病。长期在水底训练,对呼吸系统和心脏系统肯定有影响,哮喘的发病率也很高。”说罢游泳的多发伤病,中国游泳队科研组长陆一帆向记者介绍了中国游泳队的保险体制,特别举了罗雪娟的例子,“罗雪娟的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伤害,她走的一直都是医疗保险。”

  陆一帆很了解各个运动队的保险情况,但他不愿说出投保的具体额度:“项目不同投保的数额不同,我曾经和体操队的朋友就这个问题交流过,我们游泳属于低风险项目,体操属于高风险项目,游泳的投保额度自然低于体操。”

  陆一帆特别分析了罗雪娟的个案:“罗雪娟的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伤害,没有绝对证据说明她的心脏病是训练和比赛造成的,因此她没有得到意外伤害事故保险的赔偿,她的治病和手术一直走的都是

医疗保险,退役的时候也没有评定伤残,因为心脏病不属于运动事故,虽然她所从事的训练带来了得病的风险,但保险的规定是很严格的。罗雪娟现在是浙江省体育局的员工,还是按照医疗保险制度来为她治疗心脏病。”

  中国的体育保险还处在初级阶段,于是就有一些附加的保障措施。陆一帆表示:“现在我们在青海集训,游泳队里有些疾病和训练比赛无关,比如说感冒、牙疼,按理说我们应该让运动员到西宁的

医院去看病,走医保的程序,但是这种小伤小病我们都是让自己的队医来看,以减少队员的麻烦。因为小病走医保的话会给选手造成很大的负担,他们的注册关系在各省,他们不得不去本省的体育局报账。”

  陆一帆还介绍了一种“带药”制度,“这是国家体育总局设定的标准,也不属于医保范围。只要离开国家体育总局训练比赛,每个选手每天有几元钱的药品费,各运动队的医务人员制定伤病预防预案,列出药品清单,当然其中要剔除有兴奋剂成分的药品,大概每次集训会带几千元的药。如果到了训练地点,发现药品不够,我们还会使用游泳队的经费购买一些急需的药品,比如说这次在高原训练就得买一些特定的高原营养品。”

  作者:全国奥运媒体联盟/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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