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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冬梅等状告王德显大事记:去年9月起诉 和解结束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19日11:37  城市快报

  2006年5月28日:艾冬梅发现其工行存折中2万元人民币被被告王德显擅自取走,并拒绝归还;

  2006年9月18日:艾冬梅、郭萍、臧云杰、李娟4人按法律流程给火车头体工队提交了律师函,以王德显“侵占财产”罪正式向北京海淀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两天之后,臧云杰退出了诉讼;

  2006年9月21日:海淀法院立案正式受理了3名队员起诉该队教练王德显案;

  2006年9月22日:火车头体协表示,愿意就“补偿”问题协商解决,此事暂时不会被上升到法律程序;

  2006年9月26日:3名女队员拿到了工资条和费用单据,一笔笔此前未曾知晓的巨款显示王德显吞没工资数额惊人;

  2006年10月9日:体工队给艾冬梅等人开具了一份盖有体工队公章的证明,这份证明内容包括:艾冬梅、郭萍等3人的工资、奖金等多项费用已被教练王德显本人领走;

  2006年11月9日:北京市海淀法院第一次庭审,孙英杰向法庭出示了证明信,艾冬梅的请求从5万元增加到111222.86元;

  2006年11月27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对本案第二次庭审,原告提交了几份新的证据,这其中包括了孙英杰父母有关自己女儿受到火车头体协威胁不许作证的录音以及艾冬梅的队友和丈夫的证词等;

  2007年4月7日:艾冬梅为了生计以千元、百元不等的价格卖掉自己获得的奖牌;

  2007年4月9日:正式开庭的日期未得到确定,艾冬梅称把火车头体协也追加为被告;

  2007年5月27日:南京某企业向艾冬梅捐赠10万元,艾冬梅在北京通州某商场开了一家小服装店,不再变卖奖牌并开始创业;

  2007年6月18日:艾冬梅等状告王德显结案,双方和解,艾冬梅等人的要求全部被接受,三人对诉讼结果非常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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