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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运会医疗急救工作规范出台 谨慎使用急救药品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5月29日11:01  北京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学梅)“患者生命体征稳定时切记不要随意用急救药,生命体征不稳定时,急救医生负责向队医和场地医疗经理汇报,获批准后方可使用急救药。”昨天,北京急救中心对所有参与2008年北京奥运会急救转运的700余名医生、护士和司机开展全员技能培训,《北京奥运会医疗急救保障及院前急救转运工作规范》同时出台。

  本市与奥组委签订的急救保障协议规定,参与奥运急救转运工作的救护车应有191辆,急救人员752人。但因“120”同时需承担本市市民的日常急救工作,人力不足。为此,市卫生局从部分二三级医院中抽调心内、呼吸、急诊、重症监护等科室医护人员及医院司机,增援本市奥运急救工作。

  新出台的《工作规范》对参与急救转运的所有人员提出了明确要求,并对每一道流程做出具体规定。比如,急救医生不得使用奥运会指定之外的药品,护士在处理医嘱时要严格核对姓名、性别、药名、剂量等,必要时还要核对年龄和国籍。就连担架员,在使用担架前也须目测患者的身高及体重,如患者过高,可将担架延长,以适应患者的身体长度。而司机在驾驶急救车时,要严格遵守

交通法规,不得开快车和斗气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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