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奥会乒乓球比赛介绍 特殊规定适应运动员标准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09月16日22:53 新华网 | |||||||||
新华网雅典9月16日电(记者李贺普)雅典残奥会乒乓球比赛将于18日至27日举行,有来自44个国家和地区的236名运动员参加,中国队派出6名男选手和7名女选手参加6个级别14个项目的角逐。 参加残奥会乒乓球比赛的选手是脑瘫、肢体残疾或其他运动功能障碍运动员。比赛项目、运动员功能 分级、场地装备和部分特殊规定如下:
比赛项目:残奥会乒乓球比赛分为坐姿组和站姿组,坐姿组坐在轮椅上比赛,每组设5个级别,每个 级别都设有男、女单打和团体项目,还设有不分级别的公开级比赛。在团体比赛中可以合并级别。 功能分级:为了保证比赛的公平性,以运动员肢体活动范围、肌肉力量、运动限制及在轮椅上的平衡 和操控球拍的能力,分为10个级别,其中第1-5级为坐姿运动员;第6-10级为站姿运动员。 场地装备 1、轮椅组比赛区域可以缩小,一般为长8米,宽7米。 2、球台尺寸同健全人比赛一样,但台面边沿与桌腿之间的距离至少40厘米,以不妨碍运动员移动 。 3、轮椅至少有两个大轮和一个小轮。 部分特殊规定: 残奥会乒乓球项目与奥运会的规则只有微小差别,不同的是轮椅组比赛规则的修改: 1、如果需要,脚踏板可以固定,但无论脚踏板还是双脚都不可能接触地面,否则判失一分。 2、在比赛间隙,除非裁判员允许,运动员必须把球拍放在球台上。如果球拍是绑在手上的,裁判员 应允许其在比赛间隙戴着球拍。 3、在击球时,选手不能使用球台作为支撑。击球后,球处于比赛状态时,选手可以利用台面恢复平 衡,但台面不能移动。 4、单双打比赛还对何种情况下重新发球作了规定。(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