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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奖励制激发球员斗志 谢亚龙称国足将恢复出场费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01日01:42 海峡都市报
本报讯 近日谢亚龙透露:从2008年起,将实行“出场费奖励制度”,奖励对象包括国足、国奥和女足三支球队。据悉,“出场费制度”的启动,一方面是因为明年对中国足球来说是“生死攸关”的一年,需要用一些物质奖励激发球员的积极性;另一方面则是,球员以前在国家队利益根本无法得到保障。 上次集训期间,球队曾搞过一次无记名调查,其中有这样一个题目:在国家队里,你最担心什么?结果26名球员中有17人选择了“受伤”。因为一旦受伤,不仅治疗费用的报销存在问题,而且返回俱乐部之后就打不上比赛,没有比赛也就没有了奖金。这在很大程度上促使足协重启出场费制度。 据悉,此次出场费将以国际A级赛为标准:如果战胜了FIFA排名前50位的对手,出场费为50万人民币;战胜排名在50位以后的,出场费为30万;世界杯预选赛的奖金可能提高10%到20%。国奥队的奖励标准,则以对手是不是北京奥运会的参赛队来划分。 国奥如果在奥运会预选赛中获得最终出线权,则有400万的奖金。参加决赛阶段小组赛的三场,不管胜负如何都有200万的奖金。以后每进一步,则奖金数将增加。进入前八名的奖金数目为300万;进入前四名的奖金数为500万;进入决赛的奖金数为600万;如果最终夺取冠军,则奖金数为800万。国奥队在执行“中国之队”商务计划时,每场比赛也有15万的赢球奖金,平局和输球则分文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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