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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酝酿新政只求平稳过渡 国脚自由转会仍遥遥无期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06日09:44 足球-劲体育
记者贾蕾仕北京报道 “谁说今年国脚可以自由转会”,对于外界一直传言的这个消息,足协一位官员如此回应。在此之前,部分媒体的报道都称08赛季转会时,国脚可以绕开俱乐部直接递交转会申请,并在价钱符合足协要求的基础上,出现原俱乐部不放人的情况可以请足协协商解决,足协这位官员表示,由于这个制度将会触及相当多俱乐部的利益,也不利于保持2008年联赛平稳进行的大环境,因此根本没有在此前的注册工作会议上被提及,“转会规定有微调,但整体会基本保持平稳过度”。 今年是注册工作划归青少部的第一年,足协作出这样的调整也是考虑到青少年运动员的普及以及注册工作更加便于办理。尽管注册工作更换了部门,但是具体转会政策没有太大的变动,只是由于新的《合同法》即将在2008年实施,足协会根据《合同法》的条款对转会做一些微调,但是也仅限于此。 11月27、28日两天,青少部在昆明进行了注册工作会议,青少部主任朱和元在会议之后,于昨天抵达广西梧州观摩青少年冬训工作。对于2008的转会工作,朱和元说:“我们在考虑做一些调整,一个是明年新的合同法即将颁布实施,我们会考虑注册转会中有与合同法抵触的条款做一些修改,另外也在转会年龄上做一定调整。” 在昆明进行的注册工作会议,召集了中超、中甲和乙级俱乐部的相关工作人员参加,会上足协方面把注册转会工作情况做了介绍,并将相关调整的问卷调查表下发,问卷上包括一些可能要修改的条款,供俱乐部代表填写意见后上交足协统计。“虽然我们有一些想法,但没有硬性修改条款,主要是考虑到俱乐部的利益,我们希望先听听俱乐部和各方面的意见,然后再根据俱乐部的意见做出调整。”至于外界关心的国脚自由转会制度,根本没有在会上拿出来讨论,主要是考虑到如果实行国脚自由转会的话,对于一些俱乐部将产生较大影响,而且也会影响各球队培养国脚的积极性,在2008强调稳定的大前提下,这个制度的推行只能暂缓。 在足协的原始计划中,调整的条款主要集中在年龄限制上。在原来的转会规定中,考虑到青少年培养的回报,未满26周岁的球员只有在俱乐部同意后才能转会,但足协此次希望将这个年龄限制下调至23岁,“因为确实有不少年轻队员处于无法参加比赛的状态,时间一长,他们就会被荒废了”。另外,足协考虑适当放宽中乙的参赛年龄,以往转入中乙的球员年龄被要求在25周岁以下,并且中乙球队只允许有4名超过25周岁的球员参赛,但此次调整希望将中乙球员参赛年龄放宽到28周岁,“这样也是为了让很多球员能延续足球生涯,这是一项人性化的政策调整,当然这一条也要看俱乐部的意见最后确定。” 因新《合同法》即将实施,足协方面也考虑不再允许20周岁以下的球员参加职业联赛,这也是为了保护好青少年足球运动员的身体健康,但是由于足球运动有自己独特的规律,国外球员18岁参赛的情况较多,足协将根据俱乐部的意见反馈再做决定。 今年转会挂牌期从12月1日至28日,因此足协最终的转会条例修订案也将于下周出台,朱和元表示:“现在转会工作已经开始了,我们将尽快拿出修改意见。” 截至5日,注册办还未收到任何一家俱乐部发来的转会申请报告。按照规定,俱乐部只要在12月28日下午18时前将转会申请表发到足协都是被认可的。“按照以往习惯,不少俱乐部往往都选择在28日才最终上交挂牌名单,因为俱乐部也需要时间处理各方面的事务”。 1月8日,足协将正式开始办理转会手续,此项工作将于1月28日结束,最后完成的将是俱乐部的注册工作,2008年2月26日前是完成2008赛季的注册工作的最后时限。 新浪体育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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