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孙启明)天津泰达(微博)足球俱乐部球员韩燕鸣(微博)近日将五家知名媒体告上法庭。据了解,这场官司因一则被大量转载的新闻报道引起,该报道称“韩燕鸣赌球欠高利贷300万,逃到印尼躲债”。韩燕鸣提出,他从未因赌球而欠下高额赌债,该消息刊发后,严重影响了其正常的工作及生活和社会评价。昨天下午,记者连线韩燕鸣的代理律师,了解到案件的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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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燕鸣在诉状中称,2011年11月3日,某知名网站体育版上刊登题目为《泰达中场悍将离奇失踪数月,被曝疑海外躲赌债》的报道,报道声称:“韩燕鸣已经被泰达队三停了,因赌球欠高利贷300余万元,被高利贷追债至泰达球队,现已卖房还部分赌债,后又由朋友出面借钱勉强偿还了剩下的部分欠款”、“韩燕鸣因躲债,逃到了印尼”,甚至还言之凿凿地声称:“某些‘知情人’用了很多事例来证明这一事件的真实性。比如:‘韩燕鸣不出意外不会出现在泰达队中了’。”言辞煞有其事,极具煽动力。当月5日,某地方报社又在其下属报纸及网站上以《韩燕鸣离奇失踪数月,被曝疑海外赌球》为副标题发表报道,报道内容与上述网站的内容基本相同。当日,又有三家知名网站分别以《前国脚疑因欠巨额赌债失踪,曾借钱还百万高利贷》、《曝前国脚疑因欠赌债失踪,传其曾借300万还高利贷》和《曝前国脚疑因欠300万高利贷失踪》为题在其网站上发表报道,在没有任何依据的情况下,将韩燕鸣刻画为一名无可救药的赌徒。
韩燕鸣表示,他从未因赌球而欠下高额赌债,躲避赌债更是无从谈起,虽曾前往印尼,却只是于2011年9月16日至25日期间前往印尼试训9日,也没有各被告所说的“离奇失踪数月”,更与所谓赌债毫无关联。该消息发布后,各大媒体争相转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更是严重影响了韩燕鸣及其家人正常的工作及生活。
韩燕鸣认为,各被告之行为致其无故遭受恶名,甚至令其家乡足坛为之蒙羞,已构成对其名誉权之严重侵害,特依据《侵权责任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向本市河东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判令上述五家单位立即删除或撤回对韩燕鸣的不实报道,停止对其名誉权的侵害;五被告在同等影响、相同版面之报刊或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对其不利影响;各被告赔偿其名誉损失及精神抚慰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
昨天下午,记者向韩燕鸣的代理人天津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邱凯律师了解案件的最新进展情况。邱凯表示,目前,本案的五家被告单位中有一家对受案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在被依法驳回后又提起了上诉。另有几家单位向法院提出了诉讼主体或送达等方面的异议,法院正在进行必要的审查。同时,法院初步认为本案可能不属于必要的共同诉讼,不排除将韩燕鸣对五被告提起的诉讼分别成案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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