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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会保护政策明年初到期 2011年中超将实现自由转会

http://sports.sina.com.cn  2010年11月08日02:08  新京报

  转会保护政策明年初到期,中超转会制度将与国际接轨

    张磊

  本报讯 (记者张磊)随着时间的推移,今年的联赛保护政策将全面失效,国内自由转会制度的执行也成必然趋势。此前,随着周海滨、冯潇霆以及更早的高雷雷自由转会至国外联赛,中国足坛与世界接轨的趋势已经形成。本赛季初期,中国足协与各个俱乐部约定好,2010赛季是自由转会国内保护的最后一年,2011赛季将全面实行自由转会。虽然中国足协并未发布今年的相关转会政策,但自由转会趋势已经不可逆转。

  本赛季初,各个中超俱乐部为利用中国足协的保护政策,分别与球员签订了2-5年的合同。一般情况下,30岁以上的主力球员均签订两年合同;25至30岁的球员都签订3年合同;而25岁以下的球员各个俱乐部都用5年的长约将其锁定。按照国际转会惯例,如果一名球员在与原有俱乐部合同期还有6个月的时候,如原俱乐部不与该球员进行续约谈判,该球员将有权以自由人的身份与其他俱乐部进行接触,并可洽谈下赛季的工作合同问题。很显然,国内俱乐部的管理者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联赛结束之前很少有俱乐部与合同到期的球员进行工作合同的谈判。

  “每年都是12月底才会发布新一年的转会规则。”知情人士透露:“如果球员没有合同,在国内转会应该不会收转会费,也许会收取培养费,但金额一定少了很多,基本相当于自由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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