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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不健全球员沦为包身工 中超需要自己的博斯曼(2)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9日15:03  浙江在线-钱江晚报

  上告无门

  如果球员与俱乐部之间发生了纠纷,中国足协规定:运动员和其所在俱乐部因工作合同而引发的争议将依照国家相关规定、《国际足联运动员身份及转会规则》和中国足协的有关规定处理。

  国家相关规定应该指的是《劳动合同法》。武汉队单方面宣布转会成功,以及王圣属于武汉光谷队的一员,就剥夺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劳动者自由选择劳动的权利,但足协条例中又规定这种事情不能提交法院,只能仲裁。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更模糊,足协相关规定也无据可查。

  事实上,中国足球界许多事情依据的不是法律、法规而是行规甚至江湖规矩,而规矩的解释权只能属于强势的地位。如今中国足球大环境不断恶化,在诸多利益方中,球员已处于最弱势的一方,他们的转会,已演变成纯粹的“买卖”,这种买卖不但缺乏公平公正性,甚至缺乏人性关怀。陈涛与王圣的命运,与旧社会的包身工并没有本质的区别。

  缺乏文化

  球员文化素质的低下,也导致他们缺乏维权意识以及维权时需要的智慧,在与俱乐部的较量中就像是胳膊拧大腿。

  陈涛去年私训河南健业让金德大怒,甚至做出了“三停”的处罚,结果陈涛坚持到底,居然说出“转会不成功就退役”的话语,摆出了一副与金德对抗到底的姿态。但是,没有仲裁机构处理类似事件,而靠俱乐部和球员协商解决,就等于是宣判了球员的弱势地位,与虎谋皮的事,陈涛却不知道。

  陈涛跟金德的合同签到2009年年底,必须合同结束了才能成为自由人,陈涛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威胁球队,这不是明摆着拿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 林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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