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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中超转会新政竟仍待字闺中 冬季转会期休谈博斯曼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29日12:24  体坛周报

  记者张卫北京报道 27日下午,中国足协注册办的传真机忙个不停,不断传出各俱乐部传来的挂牌球员转会申请表。不过,距离转会上榜截止期只剩下区区24小时之际,中国足协有关2008年的转会新政竟然仍待字闺中,无论上榜的球员还是准备摘牌的俱乐部,都处于懵懂等待之中。

  “明年的转会政策会有一定的改动,但并不是太大。”统管注册工作的青少部主任朱和元说得很干脆。据悉,即将出台的转会新政酝酿期长达半年多,朱和元也首度阐述了转会政策修改的“四项基本原则”。首先,与社会大环境接轨。随着《新劳动法》即将于2008年1月1日起实施,秉承“小法服从大法”的原则,原有的足球运动员工作合同将被废止,采用前中超秘书长郎效农起草的全新工作合同,其核心内容为“不试用、不侵权、要安置”,这将在更大程度上保护球员的利益。

  第二,与国际接轨。依照国际足联在转会方面的政策,从2008年起,中国足协将在联赛间歇期增加一次转会,以此让中国球员也享有每个赛季有两次转会机会的权利。08年情况比较特殊,在国家队世界杯预选赛和奥运会前实现联赛暂停时,足协将重新安排转会上榜的机会,在7、8月间可以进行资源重新搭配。

  第三,要利于联赛的持续发展。第四,最大限度体现运动员、俱乐部等多方利益的平衡。

  尽管距离自由转会还存在着不小差距,但比起当前俱乐部一家独大、随意奴役球员的政策,这已经是一种进步。据悉,这四项原则不仅主导并全面构筑了今年转会变革,而且也体现了十七大所倡导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新时期改革实质,08后向更自由、更合理的转会制度迈进,也同样是沿着这四条原则进行。

  依照现代世界足球发展的定律,对一国联赛产生最重要作用的往往是两个制度,一是竞赛制度,二是转会注册制度。从今年初中国足协将注册办划归青少部后,相关官员也开始格外重视“转会制度”这一杠杆的调节作用。不过,尽管改革派人士想要全面与欧陆足球规则接轨,但由于08奥运原因,“稳定压倒一切”成为更重要的原则,颠覆性的转会新政因此而受阻。“为了奥运会前的整体稳定,我们只好多等待一下,但转会政策完全进入市场化调节的那一天,已越来越近了。”某足协官员说道。

  目前困扰转会市场最大的问题,就在于转会申请过程中“俱乐部的一票否决权”。以肇俊哲、王新欣两位辽足国脚为代表的一批球员,都因此而忍气吞声无法脱离原有队伍。为了谋求转会,陈涛昨天甚至来到足协“请命”以抗衡金德,并表达了不惜以自己的职业生命为代价的决心……但昨天某足协领导却颇为沉重地告诉记者:“我们很同情陈涛,但每个人都有特例,规矩订了不可能随意为谁开绿灯,毕竟‘中国的博斯曼法案’还没有出台,至少在今年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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