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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涛有望成中国版博斯曼 新劳动法拷问足协转会制度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27日10:02 足球-劲体育
记者赵震报道 每逢年底总是转会最为热闹的时候,这一年最热闹的事情是陈涛的转会。陈涛已经明确表态了,要么转会,要么退役。过去几年里,我们一直期望着球员站出来挑战中国足协不合理的转会制度,而陈涛很可能将成为挑战这一制度的第一人。 俱乐部不同意就不能挂牌,这一有着强烈中国特色的规定斩断了无数球员的转会梦想。这一规定也成为了俱乐部的一个保护伞,因为有着这一规定,俱乐部与球员之间处于严重的不平等关系当中。俱乐部一手遮天,而球员只能逆来顺受。 一个耐人寻味的问题是,中国足协在关于转会事情的规定上与我们国家马上要实行的《劳动合同法》完全背离。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雇员的合同结束,雇员有选择雇主的自由。而且在合同到期之后,原用人单位不能以任何理由收取费用。 目前中超当中的所有俱乐部都是公司性质的,俱乐部与球员之间也是雇佣性质的合同。如果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在俱乐部与球员合同到期之后,不仅俱乐部无权限制球员的转会,甚至俱乐部无权在合同到期之后收取转会费。一个让人无法理解的事实上,中国足协视国家的法律与不顾,在自己行业内制订了另外一种体系的雇佣规定。 目前中国足球圈内的转会情况与欧洲实行博斯曼法则之前的情况非常相似。当时欧洲足坛也是规定球员合同到期之后转会也要收取转会费,这样的规定与当时欧盟的用工法律相违背。博斯曼通过7年的官司最终改变了欧洲各国不合理的转会制度。 对于中国来讲,球员们并不是不了解足协转会制度的不合理性,问题是在中国没有人希望出来做博斯曼。要知道打了7年官司的博斯曼虽然赢了官司,但付出的代价是自己的足球生涯。有了博斯曼的前车之鉴,很少有球员愿意付出牺牲自己职业生涯代价来换取中国足协转会制度的改变。毕竟这种类似于雷锋式的牺牲代价太大。 而现在陈涛希望站出来做中国的博斯曼,陈涛表示,如果金德俱乐部不让自己转会,那么自己会选择退役,然后再与金德俱乐部理论。按照中国足协的规定,如果球员退役31个月之后,可以自由转会。陈涛表示自己已经做了最坏的打算,不行就在家待上31个月,然后再复出踢球。 不过某种程度上,陈涛当不成博斯曼,他更像是一个足球版的秋菊。当年秋菊挺着大肚子四处告状为的是讨一个公道。陈涛如今以退役为代价为的也只是弄明白一个道理,为什么当一个球员已经不想在一个俱乐部踢球的时候,他却不能正常转会。 毛主席说过:“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对于陈涛来讲,一旦认真起来,他可以接受任何的结果。而对于中国足球来讲,陈涛的转会问题很可能会成为一个导火索,他引爆的将是中国足球长期存在的不合理制度。 新浪体育独家稿件声明:该作品(文字、图片、图表及音视频)特供新浪使用,未经授权,任何媒体和个人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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