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协纪律委员会公布对国际申花德比战火并处罚结果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4年10月21日08:18 大连日报 | ||||||||||||
本报上海专电(特派记者牟晓杨)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昨天公布了对上海国际、申花两队德比战火并的处罚结果。这份在18日就已拟好的处罚中,包括了七个大项的内容,其中涉及到国际队的有五项。不过从结果看来,足协对国际队的处罚并不像人们想象的那么严厉。也许国际方面此前向足协提出“若处罚超过国际队所能承受的底线,国际队将会从20日开始退出中超联赛”的威胁起了很重要的作用。
在10月17日举行的中超联赛申花与国际队的德比战中,双方部分教练员、运动员和工作人员由“对当值主裁判陆俊的判罚表示不满”引起争执,导致场上失控局面混乱,一些人甚至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打出手。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有关规定,除了对国际队警告处罚外,对6名肇事者也作出了相应的处罚:一、国际队副总经理王国林在中场休息时击打当值裁判员,停止其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半年,罚款人民币5万元;二、国际队主教练成耀东擅自进入场内并击打对方运动员,停止其随队进入比赛场工作五场,罚款人民币5万元;三、国际队19号武明擅自进入场内并追打对方运动员,停赛四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四、国际队15号陆炜擅自进入场内并故意踢对方运动员,停止其参加中国足协组织的比赛半年,罚款人民币2万元(该运动员在今年的中超联赛中,因违规违纪曾受到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的处罚);五、申花队员曲圣卿在比赛中故意踢对方运动员,停赛四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六、申花队员肖战波在裁判员停止比赛后,故意用球踢击对方运动员,停赛四场,罚款人民币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