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体院暂时放弃控告辽足俱乐部控股股东和曹国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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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3年04月11日19:53 新华网 | ||
新华社沈阳4月11日体育专电(记者范春生)原定于10日召开的辽足俱乐部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因第二大股东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及第四大股东北方航空公司的婉拒而宣告“泡汤”。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方面表示,暂时不会状告俱乐部控股股东及俱乐部董事长曹国俊。 辽宁省体育运动技术学院院长孙永言在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对于打官司显得十分低 但在官司问题上的低调并没减少辽宁省体院在其他问题上的愤怒。孙永言说,辽足俱乐部这种想什么时候开会就什么时候开会的作法本身就是不规范的。他说:“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召开股东大会要提前30天通知股东,可辽足俱乐部只提前一天通知股东,他把我们当成什么了,难道我们可以让他们召之即来,挥之即去?辽足俱乐部始终在‘三个承诺’上纠缠不清,总是强调辽足俱乐部的牌子没变,但事实上,三个承诺中的第一个承诺是辽宁队的牌子不能变,两者根本不能混为一谈。” 辽足俱乐部代总经理张曙光在沈阳期间曾向记者透露,此次临时召开股东大会的其中一个议题就是董事人选的变动,将要任命孙永言为俱乐部副董事长。对此,孙永言直言:“这个不是辽足俱乐部单方面可以决定的,还必须经过省体育局领导的同意,所以我是否担任俱乐部副董事长还没最后敲定。” 对于这次董事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因故“泡汤”,辽足俱乐部方面感到非常遗憾。张曙光认为,辽宁省体院误解了辽足俱乐部方面的意图,“他们以为火速召开的这次股东大会是在让他们强行通过冠名方案,本来有许多议题要在大会上讨论,现在的情况只能往后拖了”。 前几天,辽宁省足球运动管理中心主任李春贵专门去了中国足协递交报告,反映辽足俱乐部在冠球队新名时未履行到所在地方足协通报的手续,且冠名分歧尚未解决,请求中国足协不要承认所谓的“北京三元队”。 已陷入两难境地的中国足协互不得罪,即让辽足俱乐部和辽宁省足协达成统一意见,然后再上报中国足协。如此一来,“北京三元”竟在无意间沦为甲A的“黑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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