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我们的球会总经理、草坪总监和行业中人而言,这个标准可以说是硬指标,来不得半点的含糊和虚构,标准被量化之后,再好的生花妙笔、策划和宣传、辩解都显得苍白无力了,当然,你还可以找出种种的托辞
“果岭14”不是国标,也不是部颁,不同的地区、草种、球场定位、赛事等级应该有不同的标准,但我们起码已经知道有一个标准是可量化的、明白无误、可测得的。
球场评选标准中的“回味指数”、“审美指数”、“文化氛围指数”都有很强的主观性。特别是审美,这本来就是一种主观心理活动的过程,是人们根据自身对某事物的要求所做出的一种对事物的看法,因此也具有很大的偶然性。“情人眼里出西施”、“焦大不喜欢林妹妹”,都在说明同一个道理。
我曾以某媒体的评选标准“球场观感”请教陶建凯先生,如何判定“球道造型是否起伏有致,线条流畅且圆润”。陶建凯说他的日本老师告诉过他,参照女性形体曲线美的标准。
宋玉在《登徒子好色赋》中描述的 “东家之子,增之一分则太长,减之一分则太短;著粉则太白,施朱则太赤。眉如翠羽,肌如白雪,腰如束素,齿如含贝”,基本上就是美国人评选球场的方法——先确立标杆,宋玉也是试图确立一种标准,但他的这位“东家之子”却是虚无飘渺的。而庄子先生则几乎是否定存在这样一种标准,他的理由是:西施是公认的美人,跑到河边却把水里的鱼儿吓了一跳,哇噻!哪里来的怪物!可见标准建立之不易。
回到果岭速度14英尺,我同意有位网友的说法,不见得美国人就做不到14或更高,而是不希望太快的速度使果岭边的劈、切和果岭上的推杆成了一种碰运气的游戏。至于果岭速度以多少为合适,我觉得除了一个基本的“区间”标准外,还是要因时、因地、因草种、因球场定位、因赛事标准而定。
撇开标准是多少为适宜这个问题,有一点我相信大家也都是清楚的,就是要使果岭速度达到14英尺并且不伤害到草坪、影响草坪的生长、根系还能长到20公分,不容易!
按照周德先生的说法,“果岭14”源自朋友之间的畅谈闲侃,我曾笑言为“四个男人一台戏”,其实这其中还少不了“金门高粱”和“北京二锅头”的作用。酒酣耳热醉眼朦胧之际,多少关于江湖上的快言快语、扼腕痛惜、无奈和孩子般的憧憬、雀跃,可惜都因被明令不予记录而消失在酒香弥漫的房间了......。(吴若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