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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志强:帮助球员是裁判的职责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7月08日15:19 假日休闲报·高尔夫周刊
不久前读到网上一篇博客文章,作者是“老小子”,文章的题目是《裁判,不应是索命阎王》,后来还被《高尔夫周刊》转载,只不过在转载时把其中比较激烈的言辞剔除了。 文章中提到了去年业余巡回赛上发生的事情。恰好那天我去为比赛颁奖,颁奖结束后听到大厅里有人在争论什么,后来问宋亮亮,宋指告诉我是比赛当中参加比赛的苏东和裁判员之间发生了一些争执,好像是关于什么“助言”的问题,当时我没有太在意,读到这篇文章的时候我才意识到就是发生在那天的事情。 后来和苏东一起打球时偶尔提起这件事,详细询问了事情的原委,原来是文章的作者准备处理球位较难的球时,苏东在一旁对自己的球童说“如果是我我就会如何如何”,因此被一旁的裁判判定为提供助言。我告诉他,尽管他在主观上并没有提供助言的故意,对方也可能根本就没有注意到,但是这种行为很容易导致争议的发生,所以在以后的比赛中一定要引起注意,以免给自己招致不必要的麻烦。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讲,当时裁判员的做法确实值得商榷。 当年参加R&A的规则学习班时,曾经看过一段欧巡赛裁判现场执裁的录像: 尼克·佛度的球打偏了,飞进观众群中,当他走进人群中时,看到一个观众坐在地上,两腿之间放着一个塑料袋,他的球就端端正正地停在塑料袋上。 为了保险起见,佛度叫来了裁判,裁判告诉他说:“你要把球拿起来,取掉塑料袋,然后在球的原来的停点位置一球杆范围内抛球。” 佛度有些不高兴,他说:“我认为应当是放置球。”的确,球的位置是在长草区,如果放置球相对来说要有利得多。 众目睽睽之下,裁判语调十分平和地说:“佛度先生,您应当在这里抛球。” 佛度语气强硬起来:“你确定吗?你真的确定应当是抛球而不是放置球吗?” 裁判的回答仍然十分平静:“佛度先生,您应当抛球。” 电视画面上显示佛度有些恼怒了,脸上的表情僵硬起来,语气也更为生冷:“你真的认为自己没有搞错吗?你真的那么肯定吗?”言外之意是如果你要搞错了你就永远不要在高尔夫球圈子里混了。 裁判的回答仍然是不温不火,语气也没有任何变化:“佛度先生,您应当抛球。” 佛度一脸愠色十分不情愿地抛球,这名裁判很职业地引导观众让开击球通道,佛度顺利地完成了这次击球。 我很清楚,这位裁判在这件案例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因为这个判例并不复杂。但是令我佩服的是在整个过程中他的态度和说话的语气——冷静,平和,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坚定但不强硬,尽量不激怒球员,影响球员的情绪。 其实他手里当时就拿着一本判例,他完全可以当场翻开书指着书上的规则告诉佛度:“你看,规则上写得清清楚楚,应当是抛球而不是放置球。”也完全可以用比较强硬的口气“勒令”球员按照自己的要求做。但是他没有这样做,他在最大限度地避免影响选手的情绪,并最大限度给选手留面子,因为他知道最后选手会自己查到规则是怎么写的。 “我是裁判,我的判罚就是最终裁决!”其实这句话根本没有必要讲。毋庸置疑,裁判相当于法官,对于案例有最终的裁决权,在比赛中遇到规则中未有明确规定的问题时甚至还有一定的自由量裁权,但是更重要的应当是在执裁过程中的态度。 任何比赛的主体都是球员,就像警察必须搞清楚自己的职责是要为人民服务一样,裁判员最大的职责是帮助球员处理比赛中遇到的问题,保证赛事顺畅进行,所以裁判员一定要有一个好心态,绝对不能有“我的地盘我做主”、“谁不老实我收拾谁”的想法。 崔志强,1961年出生,1982年毕业于河北师范大学体育系基础理论专业。1985年赴日本研修高尔夫球,1993年至2005年12月任中国高尔夫球协会秘书长,现任国家体育总局小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 授权新浪网高尔夫频道独家转载,其他媒体请勿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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