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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昊因房产纠纷打官司 原被告就买房协议各执一词

  本报讯(记者贾知若)昨日,一则法院网上的消息被诸多体育网站转载,部分网站标题为《常昊出租房遇麻烦向法院起诉要求获13万余元租金》,言及常昊2005年初将位于北京市丰台区一套房产出租给某围棋记者,因该记者一直未付租金,双方又因买卖该房屋协商未达成一致,常昊近日向丰台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事情真相如何?本报记者昨天采访了当事双方及常昊方的律师,对整个事件有了初步了解。据当事人之一、目前就职于体坛网的围棋资深记者曲江称,2005年他曾通过中间人以45万的价格口头协议买下该房,但由于当时他刚刚离婚,一时没有足够的现金,遂与常昊夫妇达成协议,在三到五年内付清45万元房款。去年底,已经支付了35万元的曲江来到常家,准备交纳最后一笔10万房款时,被对方拒绝签收……

  而常昊妻子张璇八段昨天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则称卖房协议不成立,因为“当时我们买那套房时就花了六十来万”,认为买卖这套房子,仅仅是曲江单方面的想法。最后,张璇还表示:“虽然房产记在常昊名下,但这件事情一直是我操办的,他不管这些事,我认为也不能让他受到这些纠纷的影响。这之前我跟曲江协商一年多了,没有结果,只能提起诉讼。”当然,张璇本人也表示源于法院网的消息有些地方不实。

  由于消息提前被捅出,这桩案子很快将进入审理程序,本报将继续关注。

  事件解读:

  常昊出租房遇麻烦 向法院起诉要求获13万余元租金

  张晓露:揭秘“常昊”房产官司 张璇才是执行起诉人

  双方观点:

  张璇:60万买房怎么可能45万卖 房子还能强迫卖吗

  张璇:协议是曲江单方面认为 我一手操办跟常昊无关

  曲江:常昊一直告诉我会遵守承诺 这也是诚信问题

  曲江:与常昊交情深厚仅口头协议 闹成这样很伤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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