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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8年国际象棋运动员注册办法的通知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12月13日11:24 新浪体育
新浪体育讯 棋牌字[2007]2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体育局竞赛处: 为了保证2008年国际象棋赛事有序的进行,加强对国际象棋运动员的管理,维护各单位及国际象棋运动员的合法权益,更有利于国际象棋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的精神,2008年国际象棋运动员注册办法如下: 一、凡是参加2008年全国国际象棋锦标赛的运动员必须注册; 二、已经填写过《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并无变更的运动员和新注册的运动员,由所属单位统一上报运动员汇总表; 三、新注册的运动员须按要求填写《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一式三份,并同时交上户籍证明(包括身份证号、出生地、籍贯、曾用名等),一张小二寸的照片; 四、16岁以下运动员的《全国运动员代表资格协议书》需要监护人签字和手印; 五、各单位之间商借的运动员,需将商借协议(商借协议必须有商借运动员的签字和双方商借单位的公章)在赛前2个月前交到中国国际象棋协会; 六、注册费每人每年20元; 七、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在2008年2月29日前把运动员注册文件上报国家体育总局棋牌运动管理中心国际象棋部。 地址:北京崇文区天坛东路80号;邮编:100061 联系人:白岷 电话:010-87559155 二ΟΟ七年十二月十二日 【发表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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