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超第一轮VAR观察:助理裁判与视频助理裁判还很陌生

中超第一轮VAR观察:助理裁判与视频助理裁判还很陌生
2018年03月06日 19:49 国内足球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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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鹰眼看裁判

  上一篇文章,我们着重介绍了联赛第一轮裁判员与视频助理裁判之间实际操作配合和运用上存在的问题,今天我们再来回顾一下助理裁判员在VAR介入裁判执法后他们的临场表现如何。

  在联赛间歇期,鹰眼看裁判推出了视频助理裁判员的系列报道,一共10期专题,其中一期专题上,重点谈到了VAR的使用将会对助理裁判的判罚产生重大的改变,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助理裁判的“保险旗”不可再举。

  今天,我们再介绍一下所谓的“保险旗”:如果在实际比赛中一些对进攻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拿不准的助理裁判员,由于忌惮出现越位进球的情况,有自己将负全责的思想压力,所以他们常常会抱着宁肯错杀一千,也不放过一个可能存在越位嫌疑的进攻队员。每到这时就举旗示意攻方队员越位犯规,以此逃避可能要担当越位进球的责任,这个做法在裁判界被称为举“保险旗”。

  那么,为什么助理裁判会时常举“保险旗”呢?因为无论是国内还是国外,如果出现助理裁判因判断失误,导致攻方在越位的位置上进球,助理裁判都将会受到内部处罚,轻则停赛,重则降级。这样的话,打保险旗可以避免越位进球进而避免受到处罚。由此可见,打保险旗被某些助理裁判视为“聪明”之举。

  但现在好了,VAR成了助理裁判的大救星。

  因为VAR可以在瞬间清楚判断出攻守双方在传球一刹那的相应位置,进而验明助理裁判对攻方队员是否越位的判罚,究竟是对还是错,对其临场执法有实时监督和随时纠正的作用,这就等于卸下了助理裁判背了多年的大包袱,他们从此也就没必要高举“保险旗”了,所以,鹰眼认为,在有关VAR的使用中,助理裁判是最大受益者之一。

  但通过中超第一轮联赛的助理裁判总体表现来看,VAR这项技术对中超助理裁判的作用不能算是成功!打 “保险旗”的情况依然存在。

  下面,我们举几个联赛出现的战例并为大家做简单分析:

  战例1。贵州恒丰Vs江苏苏宁,江苏苏宁前场进攻,球传到10号队员特谢拉脚下,特谢拉单刀晃过防守方守门员,然后射空门得分,此时我们可以看到位于视频右下方的助理裁判在特谢拉持球进攻,包括晃过守门员后,一直没有举旗而是继续往下跑,当特谢拉射门球进了之后,助理裁判员的旗子举起来了。

  关于助理裁判员的这个举动,可能很多人都很费解,为何特谢拉拿球进攻的时候助理裁判员不举旗,而是球进了球门之后再举旗?有人可能还会有疑惑:这个球到底是算进球得分呢,还是越位犯规呢?通过画面,我们可以看到,当值裁判员立刻用耳麦和VAR沟通,经过VAR查看视频之后,认定这个球不越位,进球有效!

  这里有必要向大家通报一下,因为在引进VAR技术之后,当助理裁判员不能准确的判定是否越位犯规时,依据VAR指南规定,助理裁判可以先不进行判罚,也就是不举旗;或者是对可能的越位犯规用延迟举旗的技术进行判罚,直到球进门或形成死球情况时,再举旗表明助理裁判员的判罚决定。

  这个时候就需要VAR进行查看球进门之前有没有出现越位犯规的情况,如果有,则由守方罚间接任意球;如果没有,则判罚进球有效。这个球,助理裁判员很好的遵循IFAB的相关指南,运用了延迟判罚举旗这一技术,等到球进门后,提示裁判员是越位犯规。但是,经过VAR查看之后认定不是越位犯规,是个好球,因此这个球进球属于正确、有效。

  这次的团队配合,符合IFAB关于VAR技术在助理裁判判罚越位犯规上的相关条例,避免了一个好球被吹罚成越位犯规,同时也说明本场比赛的第一助理裁判员摈弃举保险旗的陋习,对IFAB有关VAR指南精神有良好理解并且运用到现实比赛中,值得点赞。

  战例2。同样在本场比赛进行到第17分钟,江苏队边路传中,中路队员拿球,此时第二助理裁判举旗示意越位犯规。

  遗憾的是通过视频回放后,这个球根本就不越位,而且通过画面可以看出这个球的判罚难度也不大。鹰眼认为,第二助理裁判没有很好的理解和运用VAR这项技术,即使当你拿不准的时候,可以先“放”,待到比赛成死球或形成进球之后,再举旗做出你的判罚也不晚。

  战例3。重庆力帆Vs北京人和的比赛进行到69分钟,人和队员在中场将球长传至重庆队罚球区内时其队友插上拿球,但此时第一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越位犯规。

  通过回放,我们可以观察到这个球在传球的一瞬间不能完全判断人和拿球队员是否处于越位位置,助理裁判不应判罚越位犯规。类似这种不十分清晰是否属于越位犯规的情况是最应该让VAR介入,事后由VAR来判定是否有越位犯规发生,避免没有把握的主观的判断使运动队受到不公正判罚。

  战例4。上海申花Vs长春亚泰比赛进行到74分钟,申花队中路直传,11号队员斜向插上拿球,此时第二助理裁判员举旗示意。

  同样,根据视频可以看到,当申花队员传球瞬间,后插上的11号队友并不处于越位位置,不构成越位犯规。这个球,第二助理裁判员依然没有遵循IFAB有关指南:先不判罚越位或延迟判罚越位的规定。

  以上4个越位犯规的判罚例子,鹰眼认为只有第一个例子的助理裁判很好的理解和运用了IFAB对使用VAR这项技术的指南精神,后三例判罚针对VAR这项新技术而言,三名助理裁判员的表现都是失败的。当然,一项新技术的运用需要一定时间的融合和实践,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应当是成功的战例多,失败的战例少才合理。反观中超第一轮联赛,就越位这一项判罚,却是成功战例少,失败战例多。

  事实上,VAR这项技术的推出,对于助理裁判而言应该是减轻了压力:当拿不准是否越位时,应当大胆的去“放”,事后由VAR来纠错。可是,在现实比赛中,这种精神却没有得到的很好的贯彻。这个问题的根本在哪,为什么这么多的助理裁判会出错?

  据鹰眼了解,在2018年中超联赛准备试用这项技术时,中国足协裁判办、裁委会在赛季前组织了多次视频裁判的培训和实践,但每一次培训和比赛实践,所有的助理裁判员都没有进入培训名单之列!    

  对于这项全球都是新的足球技术,所有的助理裁判员都没有进行过培训和实际的演练试用,只是通过文件等纸面文字让助理裁判自己去学习、去领悟、去体会势必会造成每个助理裁判对VAR的理解有差异,反映到比赛场上就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

  鹰眼建议,在以后涉及VAR培训时,中国足协应考虑让所有中超助理裁判员共同参加培训、研讨和学习,共同去领会VAR这项技术的特点和IFAB有关指南精神,在今后的比赛中少犯错或不犯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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