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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广汇称愿意吸取教训 希望篮协处罚从宽或暂缓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1月10日10:26 篮球先锋报
广汇俱乐部想为官秀昌注册,最早是在2007年7月,当时是朋友介绍的,并没有和经纪人签订合同,也没有付给他经纪费。官秀昌最早来到的时候,拿的是中国公民的身份证,而且他本人从外观来看,看不出是外国人,当时无法辨认他的身份,像这样的人,如果他拿着中国的身份证,根本不可能怀疑。 官秀昌到广汇俱乐部试训时,听说他两年前在红河注册过,而且上场打过球,所以我们更不会怀疑。8月底,我们为他在篮协注册,篮管中心也按规定进行了公示,在这点上,篮管中心没有过错。 联赛中段———稍前一段———爆出官秀昌的新闻时,我们曾向郝国华咨询,郝国华问:“没有问题吧?”俱乐部董事长侯伟说:“没有问题。”郝说:“这是注册过的,没有问题的,可以打下去了。”后来发现真的有问题,在第24轮还是第25轮时,再没让他上过场。 篮管中心要求俱乐部出示官秀昌的身份证明,当时侯伟在北京养病,官秀昌在新疆养伤,所以只能从新疆把他的身份材料传真过来。 对广汇俱乐部来说,作为一个民营的篮球俱乐部,并不具备一定的手段去查实他的身份,何况郝主任也说篮管中心的取证权限有限制。官秀昌两度在篮管中心注册,篮管中心都没有发现他的名字不一样,但照片都是一样的。作为行业领导,联赛的组织者和服务者,注册既然有一个审核的过程,应该能避免这样的问题出现,作为俱乐部,很难知道建档时有没有漏洞,俱乐部很难防范这样的问题。官秀昌持有云南和黑龙江的身份证,我们压根也没想到他的籍贯有问题。 广汇俱乐部在引进官秀昌时,当时还有其他的球员可用,论价值,谁愿意多出钱呢?一个球员如果从中心城市、条件好的城市到新疆来打球,这个地方经济落后,路途遥远,气候恶劣,以这样的条件,没有60万不会来。但广汇给这个球员的月薪是8000到10000万元,只是作为一个后卫的替补,还不一定打得上球。 我要强调,官秀昌的假身份证问题,我们没有为他办理任何证明。他怎样进入中国,和广汇没有任何关系。 官秀昌在新疆广汇实际只上场18场,广汇30场比赛中,输了4场,官秀昌都曾上过场。在他上过场的比赛中,除了有一场是因为一名主力后卫(金力鹏)在辽宁拉肚子没法上场,让他打满了全场,其余的比赛也只是在剩余时间上场。 至于CBA史上的先例,上次四川队的情况和这次不同。四川的队员是由于俱乐部出面替队员改合同,在篮协备案,这是俱乐部造假。现在没有证据能证明我们造假,我们也是受骗者,性质完全不一样。 今年在注册过程中,也有队员本人注册造假被处理,但俱乐部也没有处理,这很正常。至于这名队员没上场打球,这是教练的事,不代表不是注册有效的球员。所以篮管中心引用的惯例不准确。 但是在官秀昌的问题上,广汇俱乐部引进球员不规范,没有和球员签合同。在使用的过程中,管理不够细。的确他在外出打客场期间多次使用护照,也使用身份证。但这是下面的办事人员办事不够细的结果,我们见不到机票。在这个问题上,他们没有及时向俱乐部汇报,造成的影响比较大,广汇俱乐部应该吸取教训。 广汇作为边疆少数民族地区惟一的球队,地处经济落后的地区,发展到今天的确不易。现在出了问题,我们心里非常内疚,一定会向篮管中心作出深刻的检查。我们建议篮管中心的处理能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慎重。这件事确实给联赛带来了不良的影响,运动员本身要处理,但这件事的发生与注册过程不严谨也有关,官秀昌两次注册,第一次注册的事实使我们放松了检查。希望这件事能让广汇吸取教训,我们也愿意诚恳接受篮管中心的处理,但希望对俱乐部从宽,或者暂缓。 新浪为《篮球先锋报》独家网络合作伙伴,该报提供所有内容,其他网站和平面媒体不得转载、复制或以其他方式变相传播,违者负法律责任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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