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讯 在1月21日召开的第10届中国足协会员大会上,正式提出《关于修改中国足协章程的说明》。在修改的内容方面,最主要的变化就是将原来每4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改为每年一次。此外,将成立各专项委员会管理足协事务。
中国足协现行章程是2005年特别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一些条款难以适应足球事业发展的需要,与此同时国际足联对会员协会建设的规范化要求日益严格,因此修改《章程》势在必行。中国足协为此成立了专门由社团管理、法律、外事等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的章程修改小组,在深入研究国家和相关法规和国际组织的规定基础上,对现行《章程》进行修改。
此次提出修改的主要内容主要有五大部分。针对过去多年未召开全体大会的现象,此次特别提出今后将每年召开一次全体大会。具体修改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在结构上,按照国际足联要求,开头便开宗明义对《章程》中的18个专有名词做出定义。
二、在管理架构上,明确分层级管理。
《章程》强化了协会的社团管理职能,明确了协会的组织机构体系,细化了会员大会,执委会和主席,专项委员会的职责,规定了各层级的议事决策制度。
1、会员大会是中国足协的最高权力机构。按有关社团管理规定,将会员代表大会改为会员大会,明确会员大会的组织结构、职权、法定人数、决策程序、选举以及会议议程等,将原章程规定的会员代表大会每四年召开一次改为每年一次,必要时可以召开特别会员大会处理紧急事务。
2、执委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章程》根据国际通行的行业管理模式,调整了执委会的组成,包括主席、常务副主席、副主席和执委;列明了执委会职权;增加了执委会议的频率,由原来每年一次改为三次。
3、各专项委员会是协会的议事机构,其主要任务在授权范围内依工作规范处理协会专项事务。专项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必要时执委会可临时设立特别委员会,处理特殊事务。
4、根据职业联赛管办分离改革目标,删除了职业足球俱乐部一章,其权利、义务、工作方式在职业联赛理事会框架下另行确定。
5、修改后的章程规定,会员和执委都必须直接出席会议才能行使表决权,强调会员和执委会当正确行使和用好手中的权利。
三、突出法律机构的地位和职权,反对足球腐败和非体育道德,强化行业监管。
1、在协会宗旨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倡导公平竞赛,反对腐败和操纵比赛等严重违背体育道德的行为。
2、增设道德与公平竞赛委员会作为法律机构,专门查处非公平竞赛和足球腐败问题。
3、明确禁止足球俱乐部关联关系。
四、规范会员协会建设与管理、对各类足球赛事的组织和审批权限进行了适当规范。
五、在法律与道德、遵守国家法律和制订行业约束等基本概念上,在协会领导,会员、行业其他主体的权利义务上层次上进行补充和修改。(宋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