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沈阳4月25日电 (记者 秦逸)申思、祁宏、李明、江津这昔日“四大国脚”,作为中国足球第二批足坛反腐案涉案的球员,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25日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庭受审。“四大国脚”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基本表示认可。但其辩护律师认为,他们都有主动交待犯罪事实的从轻情节,请求法院从轻处理。法院未当庭宣判。
视频-回顾末代甲A津沪战 申思赛后称没夺冠很遗憾媒体来源:央视新闻频道据官媒报道,在2003年末代甲A之战中,天津泰达老总找到前上海中远球员申思,拜托他让天津获胜保级,酬劳为800万元。随后申思找到江津、祁宏、李明3名国脚,3人表示领会。结果天津泰达2比1取胜上海中远,成功保级。事后4人分别获得200万元酬谢。
这4名前国脚在中国曾是家喻户晓。申思曾担任前国奥队队长;祁宏是中国队唯一一次打入世界杯决赛阶段的主要功臣;江津曾担任中国明星足球队教练,组织过一些慈善比赛;李明原效力山东鲁能,后自由转会加盟上海国际。
辽宁省申扬律师事务所的曲柏杰是李明的辩护律师,他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东窗事发后,4被告人的受贿款有的部分花销,有的原封不动,但最后他们都把受贿款主动上交给公安机关。
曲柏杰说,案件中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在法庭上辩论最激烈的部分,是围绕检察机关指控他们受贿之前,明知是不正当款项,而去为他人谋求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律师认为,他们还是有人存在不知情的状况,也有别人的暗示或蒙骗。
对于检察机关请求判决的刑期,4被告人都表示过重。律师认为,4被告人都有主动上交受贿款的情节,并主动交待犯罪事实,有从轻情节,法院应当从轻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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