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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路侃球论球》旧作重发(二):“浓缩”训练(2)

http://sports.sina.com.cn  2011年06月16日12:36  新浪体育

  我觉得,问题不一定在人种上。即使在,这也是客观现实,无法改变,总不能因此就自甘落后吧?倒是应当从我们的训练上找找问题。我们目前普遍采用的这种长时间、低强密度的训练是不符合足球比赛的规律的,培养出的运动员当也不能很好地适应高强密度的比赛。要知道,足球运动的发展并不表现在比赛时间越来越长,而是表现在越来越紧张激烈,也就是强密度越来越高。

  高大安、孟宪武二同志在1977年收集了我国各队在45场比赛(包括国际比赛、联赛、6.10邀请赛、冬训公开比赛和教学比赛)中各位置人员的心率的完整材料,经过统计学的整理,把一场足球比赛的心率情况概括为:

  平均心率172次/1'左右,基本上是在140-200次/1'的范围内呈不规则波动,有时也可超过200次/1'以上。其中约有30'左右的时间心率在180次/1'以上,大部分人心率在180次/1'以上的持续时间最多为10'左右,多数情况是在1'-3'的间隔中波动。(引自国家体委科研所《体育科技资料》79年第4期13页)。

  高、孟二同志又在1977年广州冬训期间测定了辽宁、广东、天津、河北、湖北五个队23名队员在14次大运动量课中的心率情况。据他们讲这些数据“基本上是运动员在比较努力认真完成任务的情况下测定的。”可以说反映了我国运动员相当高的训练运动量水平。然而训练中心率平均值能达到比赛指标的只有一些速度耐力专项身体训练项目和等数抢截项目,最高值能达到比赛平均最高值200次/1'(还不是表列最高值214次/1')的只有一个训练项目--11对11全场盯人比赛或抢截,最高心率186-204次/1'。持续时间因未见统计数字无法比较。

  如果考虑到上述比赛心率指标是各类不同强度比赛的平均值,因而仅反映了我国足球比赛的中等强度水平,训练心率指标却反映了较高强度的训练水平;在长时间训练课中专项速度耐力和对抗练习所占的比重较小;一般队员在平时训练中的认真程度比测试者要低;长时间的训练造成的强密度下降等各种因素,可以说,我国足球队普遍的训练强密度明显低于国内各队比赛的强密度,更不用说和世界强队比较了。按照这样的强密度水平训练出的运动员又怎么能适应高度紧张激烈的比赛呢?

  有些同志认为,没有长时间的低强度的积累,强度就上不去。我同意这种说法。但是,这一积累只有在不断加强刺激(也就是说不断提高强密度)的基础上进行,才可能是有效的。我们讲低强密度积累,是相对于所要求最终达到的最高强密度而言,这应是一种不断加强的刺激,而不应是一种恒定不变或仅略有起伏的,大大低于所要求强密度的刺激。因为对于运动员不断增强的适应能力来讲,这已不成其为一种刺激了。

  对于一个训练有素的运动员来说,低强密度的积累只能在短时期内有效,因为它能很快地适应一般水平的比赛。这时如果再想继续提高它的竞技能力,这种低强密度的积累所起的作用就远不如强刺激,有时甚至超过比赛强密度的训练收效大。

  在西德,这种积累是通过一年中准备期或训练期这一较短时期来完成的。通过开始就相当强而后又不断加强的刺激,使运动员从休假中很快地恢复身体机能,进入比赛所要求的状态。在比赛期开始后,则是用有间隔的短时间强刺激训练来保持良好的竞技状态。看了西德一些队的训练计划,基本上是按这一模式制定的。

  我们如果只满足于长年累月地在低水平上积累、积累,而不逐步地加强强密度,指望这种积累会在比赛中突然地、自动地转变为对高强密度的适应能力是不现实的。正如让一个万米赛跑的优胜者去参加400米比赛一样,一般他是不太可能一下取得好成绩的,因为他适应不了这种强度。

  还有不少同志也认识到强密度的重要,也在抓强密度。但他们还有一种想法:“我们比人家落后,就更得多练。”因此他们既想把强密度搞上去,又想延长训练时间。他们的愿望是好的,但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即人承受运动量的能力是有限度的,在运动量不变的前提下,训练时间与强密度成反比例。也就是说,当接近人体承受限度时,延长训练时间必然要导致强密度的下降。

  苏联的玛特维也夫在《运动训练分期回顾》一书中对此进行了较详细的论述,他写道,“训练‘工作’量和强度可以同时增长,但只能达到一定的极限。超过这个极限,如果训练量继续增长,训练强度就产生稳定状态,继而,甚至会降低。相反,要保证有足够的训练强度,则必须在某些训练阶段稳定和缩减训练量。”(引自《体育译文》第3期87页)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某队员在5分钟内用全速跑30公尺×10次,每次成绩平均下来是3"9;如果同一队员在10分钟内用全速跑30公尺×20次,每次平均成绩,哪怕是前10次的平均成绩也不会达到这个指标。

  曾任西德足球队助理教练并主持过国际足联教练员讲座的西德著名教练卡尔-海因茨-黑德尔戈特在其《对现代足球训练的一些想法》一文中说:“可以高标准,严要求,但不能过分。运动员的情绪、积极性和兴趣以及训练效果都取决于训练负荷是否合适。”(引自《体育译文》第5期165页)

  我们有些教练组长时间的训练中也提出了强密度要求,但运动员执行起来却往往大打折扣,尤其是在不易监督的强度方面,练着练着就自觉不自觉地降低了标准。有时这是因为运动员对训练时间长有抵触情绪,有时则是因教练有要强密度,又要时间长,超过运动员的承受能力所造成的必然后果。不少运动员对这种磨时间的训练很有看法,训练时兴奋不起来,不少人反映“练疲了”,甚至“一见球场就发怵”。这样的训练怎么能提高水平呢?

  有些年轻队员按照教练要求咬牙猛练,但由于不合足球运动的规律,效果不好,比赛用不上,甚至造成伤病。相反,有些老队员善于自己掌握、调节,不跟着教练去“磨”,而是在身体状态好,兴奋性高时进行短时间高强密度的练习,反而更能适应比赛,延长了运动寿命。“练的不打,打的不练,青黄不接,‘废品’成堆”,这些现象在各队中相当普遍。是年轻队员训练不刻苦?还是他们天赋不够?我看都未必,从某种意义上讲这也是训练方法和要求不适当造成的后果。难怪有的运动员说:“要想出成绩就得会偷懒儿!”

  既然时间与强密度二者不可兼得,而我国运动员的主要问题又是强密度上不去,我们为什么不能考虑缩短训练时间以提高强密度呢?

  过去与某位教练谈及此事,他说:“我们应当让队员在90-120分钟里能尽量多跑,而不是过了90-120分钟还能再跑多少。”时隔数年,这话仍然切中时弊,值得我们深思!

  实战技术不是“磨”出来的

  技术问题与前面所谈强密度问题是有联系的。在强度这个概念中包含了技术动作质量,在密度这个概念中包含了动作次数。

  前面提到,反对缩短训练时间的理由之一是“我国足球运动员基本功差,要有较长时间‘磨’基本功。不延长时间就不能增加动作次数,不增加次数动作就掌握不了。”

  实际上,不增加时间可以增加次数,那就是加大训练密度。如前所述,在90-120分钟的单位时间内让运动员尽量多做动作是完全可能的,也是十分必要的。

  不增加训练时间甚至不增加次数是否可以提高动作质量?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在体力问题上,我们遇到的是时间与强密度的矛盾;而在技术问题上,时间与次数的矛盾并不突出,这二者与技术动作质量的矛盾却比较尖锐了。我们不少教练对技术训练的时间和次数抓得比较紧,却往往不够注意动作的质量。因此,我国足球运动员技术动作质量不高就成了当前最大的弱点。

  许多专家都指出,我国足球运动员掌握原地的、慢速的(有人叫静止的)、非对抗情况下的动作并不比别人差,然而一到比赛中,在运动中、快速中、对抗及疲劳状态下,技术动作就往往走形或减慢速率,以至平常练的技术在比赛中表现不出来。这些都属于技术动作质量的问题。

  我们明知我们的技术不适合现代比赛快速、激烈的要求,却仍要年复一年,日复一日地磨这些不合要求的技术,岂非白费功夫?实际上,正是这种“磨练”,造成了运动员技术动作质量的下降。

  正是由于长时间的“磨”,养成了不少运动员动作的“慢定型”,到场上想快也快不起来,勉强加快速率,动作就走了型,日久天长,又形成了“错误定型”。

  正是由于要延长训练时间,教练员往往采用低强度的非对抗技术练习,使队员没有充分的时间去适应对抗,比赛中当然就无所措手足了。

  正是由于低强度的训练,运动员只适应在这种程度的疲劳状态下做动作,遇到比赛的高强度造成的疲劳状态就举步维艰,哪里还能轻巧自如地做动作呢?

  教练员们都知道,让运动员改正一个错误的动力定型比形成一个新的动力定型要困难得多。上面讲的这种磨练方法所积累起来的错误定型、慢定型(实际也是一种错误定型),要想让运动员在比赛中自然而然地改掉是十分困难的,这种积累的意义能有多大呢?

  我们往往看到,我国不少运动员在练习时动作十分轻巧,控球能力极强,可以到比赛场上就发挥不出来了。相反,有些先进国家的优秀队伍(尤其是欧洲一些队,包括西德的队)在练习时看起来相当笨拙,动作粗、控球差,然而往往就是这些“没细活儿”的队,一上场却生龙活虎,技术运用灵活准确,效果好,使我们的技术相形见绌。

  国内普遍认为,山东队技术粗糙、基本功底子薄,然而他们的技术却保证他们连克四强,勇夺四运会冠军。他们的技术并不表现在细、巧上,却表现在快速、简练、实用上,实践证明,效果是好的。然而时至今日,在有些同志脑子里,快速、简练、实用的仍然不叫技术,只有细的、巧的,甚至华而不实的才叫技术,这种看法以及跟不上足球运动的发展了。

  卡尔-海因茨在其所著《新足球学》(详见《体育译文》第5期)中对此曾反复论述。他说:“任何时候技术都是一种因时、因地、因人制宜的比赛动作。”“个人特点和因地制宜的处理方法往往会突破教科书上所讲的技术过程的框框。因此,因时、因地制宜的技术才是最好的技术。拘泥于成套的程式和框框只能束缚人们的自由、创造性和想象力。运动员应该在总的任务和要求之下,八仙过海,各显其能地学会如何根据周围的情况确保牢固地控制球。”

  “要让运动员从日常紧密联系比赛实际的练习方法中掌握比赛和比赛动作的基本知识。在练习和比赛的过程中,结合简单的比赛情况向他们布置技术任务。让他们在训练或比赛的同时就学习技术,而不是脱离训练或比赛去另搞一套抽象的,公式化的练习。孤立的、形式主义的练习不能使运动员摆脱书本的羁绊,发挥他们的想象力;也不能使他们根据不同情况采取相应措施。”“提高有球活动熟练性的途径在于比赛,而不在于僵硬的、比赛之外的动作教条。”

  请原谅我大段地引证卡尔-海因茨的论点,这是为了说明他对于技术及如何训练技术的看法与我国普遍流行的观点是多么不同。应当指出的是,他的观点在国际足球界是有相当大的权威性的。

  他用了一系列形容词如“抽象的、公式化的、孤立的、形式主义的、拘泥于成套的”等加以否定的“程式”、“框框”和“动作教条”,恰恰就是我国有些教练所热衷采用的基本功练习。如果基本功的含义仅限于此的话,那我觉得这恐怕仅仅适合于初学足球的生手。对于已具备一定控球能力的专业运动员,它是不会有很大作用的。如果我们还不愿抛弃“基本功”这个词,那就只有赋予它新的含义--符合实战要求的技术动作。也就是说,我们在基本功训练中也要从难,从严,从实战需要出发,否则就毫无意义。也只有符合实战需要的训练,才能练出快速、简练、实用的技术。

  那么,用什么训练手段来实现上述观点呢?据说,西德各职业队大量采用对抗性、比赛性练习,整个训练从始至终贯穿着对抗。他们的技术是在对抗中练出来的。

  据前述高大安、孟宪武同志的材料,在15项非对抗性技术练习中仅有2项的平均心率达到172次/1'的比赛平均水平,最高心率均未达到比赛水平。而在17个对抗性练习(不包括圆圈抢截)中,有7项达到或超过比赛平均心率水平,其中一项还达到比赛最高平均心率水平。(《体育科技资料》79年第4期26-30页)

  正是由于大量使用对抗训练,西德人把提高技术训练质量与提高训练强密度这二者较好地统一起来,并且无须延长训练时间,这比我们的“磨”练方式不是更好一些么?

  结论

  概括起来讲,我个人认为:

  1.我国各足球队的训练比西德各队时间长、强度低、质量差。

  2.我们的训练方法使用效果不如西德的方法。

  3.我们应当缩短训练时间,提高训练强密度,狠抓技术动作训练的质量。

  4.为达上述目的,从训练手段上要大量增加结合实战的对抗性训练。

  这就是我想说的“浓缩训练”。就好象一大瓶普通橘汁味道平平,浓缩成一小瓶,其味就甘甜馥郁了。

  当然,上面讲的只是一种推断,西德的原则和方法到底是否适合我国的具体情况,这只能由实践来检验。但我觉得起码值得一试。对于外国的东西,如果我们能理解的,合乎我们自己观点的我们就不加分析地一概接收;不能理解的,不合自己观点的就一概不问,连试也不试就全盘否定,我们怎么能够博采百家之长武装自己呢?又怎么能够在这群雄林立的世界足坛脱颖而出呢?

  但愿哪个队敢于闯闯这条路,那将是对我国足球运动发展的一个贡献。其实这也不用冒太大风险。山东队在秦皇岛不是短时期地试了一试,而且收效不小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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