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通报有关于陆俊案情时这样描述:涉嫌在多场比赛中收受贿赂,操纵比赛,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被移送起诉。
至于涉嫌的“多场比赛”特指哪些,公安机关至今没有披露。不过,1998年甲A联赛首轮广州松日主场0比2输给大连万达的比赛,再次成为焦点。
涉及20万的疑似假球
1998年3月22日,广州松日主场迎战大连万达。双方踢了85分钟,比分依然是0比0。
就当所有人以为这场比赛会以0比0收场时,主裁判陆俊的一次判罚改变了结果。广州队队员当时在禁区内一个并不明显的犯规被陆俊判罚点球,小王涛一蹴而就。大连队终场结束前又进一球,在羊城拿走3分。
输掉这场比赛后,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分别打电话给《羊城体育》、《羊城晚报》、《南方日报》、《新民晚报》记者,声称陆俊赛前收了大连万达俱乐部20万元的贿赂。
“我后来听说广州队在那场比赛之前也给了陆俊钱,应该是5万。”范柏祥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这样说,他当时是《羊城体育》(现已停刊)总编辑,“但是大连给的更多,所以陆俊就偏向他们,这也让利彪很生气,少送钱的一方没有得到照顾。”其实,陆俊执法一场比赛收两家钱的传言在圈内一直广为流传,前上海中远老总王国林还曾因此事在赛后球场边让陆俊吃巴掌,并大骂“陆俊就是个骗子”。
1998年3月24日,《羊城体育》刊登了署名“肖晓”的文章《“首尾”之战场外音》,称松日俱乐部副总经理利彪揭露陆俊收万达俱乐部20万。“这个文章是谁写的,我现在不方便说。”范柏祥在电话里说,他们当时只是客观报道这件事,“利彪说了什么,我们就登什么,完全都是原话。”
该报道一出,在全国引起了轩然大波,陆俊与《羊城体育》一下子成了焦点。1998年4月6日,陆俊委托律师向广州市东山区人民法院递交《起诉书》,起诉《羊城晚报》,索赔100万。与此同时,大连万达俱乐部也认为《羊城晚报》侵犯了名誉,要求赔偿1000万。
得知被起诉后,范柏祥联系其他几家媒体,要求他们提供录音和书面材料,并得到支持。只不过,那几家也没有利彪的直接录音,提供的材料是接到电话记者的证词录音,这也给《羊城体育》因证据不足输掉官司,埋下伏笔。
“其他几家媒体都承认利彪说过这样的话,但利彪却不承认了。”范柏祥说,当时足协的势力太大了,作为圈内人的利彪不敢站出来承担责任,也情有可原,“我不恨他,因为直到现在,他都不肯说当时的内幕。”
10月8日晚,记者曾拨通了利彪电话,但在得知采访目的后,他立刻挂断了电话。此后,他的手机也再无人接听。发短信过去,也没有回复。陆俊今年3月被带走调查时,利彪曾主动联系过范柏祥,“利彪也很感慨,他觉得中国足球太黑了,自己也深受其害。”
当事人:足协杀《羊》立威
陆俊最早是在广州东山区法院起诉《羊城体育》的,但法院以其理由不充分,不予受理。随后,陆俊又转投北京海淀区法院,并且最终胜诉。
审判长宣布的判决书中称:“《场外音》一文违反了新闻要求真实的原则;被告方提供的证明有第三者给他们打电话的证据,不能作为法庭的直接证据,本院不予采信;原告提出的索赔精神损失费100万元,明显过高。”最后判决《羊城体育》报社刊登声明向陆俊致歉,赔偿陆俊精神损失费8.5万元,实际经济损失17832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
“打官司也有主客场,这确实挺讽刺的。在客场(广州东山区法院),陆俊没有赢,回到主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后反倒赢了。”范柏祥说。
据范柏祥介绍,《羊城体育》在法院判决之前曾和陆俊有过沟通,希望能够庭外和解,当时的国家体育总局宣传司司长何慧娴、中国足协主席袁伟民都曾先后劝其“见好就收”,陆俊一度犹豫后选择坚挺。“万达俱乐部本来向我们索赔1000万,并在当时的大连市长薄熙来的直接关注下,万达俱乐部董事长王健林爽快地接受了本报的道歉,撤销了起诉。”范柏祥称,陆俊能够坚挺的原因是中国足协的大力支持,“陆俊不是一个人在战斗,而是在一个团队的支持下对付我们。中国足协借陆俊这个案子,打压全国媒体。这样看来,陆俊也是足协打压媒体的牺牲品。”
至于中国足协打压媒体的原因,范柏祥认为跟之前的“渝沈假球案”全国媒体将矛头指向中国足协有关,“中国足协保守势力对媒体恨之入骨,《羊城体育》的失误对他们来讲无疑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
打赢官司后,陆俊将所获赔款全部捐给了自己的母校———北京体育大学,他在国内足坛的名声和威望因这场“胜利的官司”变得更加显赫,裁判之路也越走越顺,他当选为甲A联赛10年最佳裁判,两度荣获亚足联年度最佳裁判,并成为中国足坛首位在世界杯和奥运会决赛阶段执法的裁判。
“我觉得这是一种(打官司)最好的方法,能够不光是给我一个交代,给关心我的新闻界还有球迷都有一个交代,我觉得庭下调解总有再让人说出一些话(的可能),反正我觉得还是让法律公公正正的,让大家能够看到,是什么就是什么,交给大家就完了。”陆俊当年接受央视采访,谈到同《羊城体育》打官司时曾这样说。
提起悬案 徐根宝暴怒
和陆俊此后的飞黄腾达相比,《羊城体育》总编辑范柏祥则走向了另外一条路。他先找到健力宝集团,在朋友的帮助下支付了打官司输掉的10万块钱。据范柏祥介绍,他当时正值事业的上升期,他当时既是《羊城晚报》体育部主任,又是《羊城体育》的总编辑,整个集团中层干部中一人兼两职的,只有他一人,“很明显,马上就可以进社委了。”
可是输掉这场官司后,范柏祥的报业前途也就此毁掉了,“因为这件事,我当时在《羊城晚报》工作已经很压抑了。再加上健力宝集团邀请了我三次,让我去他们那里担任副总经理,帮着出谋划策,所以我就去了。”
2005年,健力宝集团垮掉,《羊城体育》也早就停刊,范柏祥到《羊城晚报》担任体育部副主任。这个职位没多大权力,也没有太多具体事务。去年,范柏祥正式退休。
就在范柏祥退居二线后,他听到了这样的消息:陆俊等人今年三月被公安机关正式带走调查,并于今年10月移送起诉,“现在公安机关还没有正式对外披露案情,我也不知道是否关系到1998年那场比赛,希望不要因为这场比赛影响太大,而且已经被宣判,就置之不理了。”范柏祥对记者说,“我现在最期望的就是真相大白于天下,也不枉我蒙冤12载。”
记者问范柏祥,如果公安机关公布的调查结果中显示,陆俊那场比赛确实收了20万,你们会有什么动作吗?范柏祥的回答是:“让大家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好了,谁也不愿意蒙冤12载。我曾问过检察院方面的人,说如果一旦确定陆俊那场比赛确实收了20万块钱,那么我们也不能起诉陆俊,而是要起诉法院。这样,就麻烦大了。”
目前,最大的疑点就是大连万达俱乐部当时是否真的送钱给陆俊。当时的万达俱乐部老总王建林已退出足坛多年,无法取得联系。踢过那场比赛的一位球员也表示,自己不愿多谈此事。记者电话采访大连队当时主教练徐根宝时,对方的回答是:“你别说了,这事跟我说干吗?好了,这件事我是不会讲的!我不讲这个事,我也不知道!”
记者提醒徐根宝:“别忘了,你当时是大连队主教练,指挥了那场比赛。”他说:“我是主教练怎么了?好了,别讲了,别讲了!”按照常理,公安机关如果要调查1998年那场比赛,徐根宝也要像足坛很多人那样暂时结束自己手头的工作,前往沈阳协助警方调查,因为他是比赛的重要当事人之一。
至于爆料者利彪,始终不肯接听记者电话。他在今年3月曾主动找到过《羊城晚报》,并称自己离开足球圈时,双手和身子是干净的,没有同流合污,“这12年来,整个事件我一直不说,是因为说出来会牵涉很多方面,分分钟就可能引起法律诉讼,短则一年半载,长则两三年。如果真的有一天,法院找上门来,我会讲。这场官司对你们来说没有了结,对我来说也没有了结。我现在期待最理想的结局是,有一天如果沈阳那边有好消息传来,到时候你们站在台上接受鲜花,我会在台下默默为你们送上掌声,然后悄然离开。”
专题采写/本报记者 赵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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