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办单位:上海市总工会、上海市体育局、延锋伟世通汽车饰件系统有限公司
二、承办单位:上海市足球协会、上海市总工会宣教文体部
三、竞赛日期:2008年11月8日——12月6日
四、比赛地点:上海体育场外场(零凌路口)、东华大学足球场(延安西路1882号)浦东张江体育中心(浦东新区江东路54号)
五、参赛资格:
1、本市工业、交通、建设、财贸、机关、教卫(含大专院校)、公安及外资、民营等企事业单位,均可组队参赛。
2、本市职工、个体劳动者可以自由组队参赛,但必须由一个单位出面组建参赛队,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单位参赛。
3、本年度已在中国足协注册参加中超、中甲、乙级联赛的运动员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4、报名运动员必须年满18岁周岁且身体健康、品德良好,遵章守纪。
5、运动员必须是上海市足球协会注册球员,并持有2008年度《足球运动员登记手册》。
六、组别划分 :
1、甲组:去年前8名和乙组前4名共12支球队。
2、乙组:去年获得64强中60支和甲组后4名共64支球队。
3、丙组:去年乙组的其他参赛队及新报名的球队,共为64支球队
七、报名办法
1、参赛队可从上海市体育局网站tyj.sh.gov.cn下载《规程》、《报名表》及《上海市足球协会业余成年足球运动员注册管理规定(试行)》,也可就近向报名点索取报名表。报名表以Excel电子表格形式上报。
2、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人数不超过15人。
3、每队报名费甲组700元(含注册费),乙、丙组500元(含注册费),每人保险费10元(比赛中有伤害事故按保险公司有关条例执行)、近期一寸照片一张及身份证复印件(已取得上海市足球协会注册球队报名费为甲组500元,乙、丙组300元,并携带上海市足球协会颁发的《足球运动员登记手册》报名)。
4、每队纪律保证金甲组2000元,乙、丙组500元,无违纪情况赛后退回,大专院校学生
酌情收取保证金。
5、报名日期:2008年9月21日—10月31日
6、报名地点:上海市足球协会(中山南二路1500号东亚大厦611室)
浦东新区张江体育中心(浦东新区江东路54号)
八、竞赛办法:
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比赛:各组别分别采用分组单循环比赛的办法,决出各组别各小组名次。
分组原则:甲组12支球队按去年成绩,采用蛇行排列和同单位球队不在一个组的原则分成三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乙、丙组分别为64支球队,按报名先后及就近安排赛场相结合分别分成16个小组,每组4支球队。
第二阶段比赛:采用淘汰附加赛办法决出各组别名次。
甲组:第一阶段各小组前2名队及第一阶段各小组第三名中成绩最好两个队,共8支球队按比赛对阵表依次进位,决出第1至第8名。
乙、丙组:第一阶段比赛各小组前2名队即乙、丙组各32强,分别按比赛对阵表依次进位,决出各组别第1至第8名。
九、决定名次办法:
(一)第一阶段比赛:
1、每队胜一场得3分,平局各得1分,负一场得0分,按同一循环全部比赛的积分多少决
定名次,积分多者名次列前;
2、两队或两队以上积分相等,则依次按积分相等队相互之间比赛的积分、净胜球、进球数,
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则以积分相等队在同一循环全部比赛中的净胜球、进球数,多者名次列前。如再相等,则以抽签办法决定名次。
(二)第二阶段比赛:
每场比赛必须赛出胜负,如在规定的比赛时间内为平局,则以互踢“球点球”的办法决定胜负。
十、比赛规则:
1、采用中国足球协会最新审定的《室内足球竞赛规则》。
2、比赛为五人制,用5号球,比赛时间为上下半场各20分钟(不按净比赛时间计时),中场休息5分钟。
3、运动员上场必须穿着同一颜色的服装,号码固定,一律穿橡胶底球鞋 ,违者不准上场。
4、运动员上场比赛前,必须交验由上海市足球协会审核下发的《足球运动员登记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