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球案律师称赵志鹏迫于压力 警方半年前开始盯梢(3)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1:40  新京报

  新警方半年前就开始盯梢

  赵志鹏是这次新加坡赌球案中第一个认罪并获刑的球员,去年初从上海申花来到辽宁广原队。新加坡法官Toh Yung Cheong在情人节当天宣判,赵志鹏入狱7个月,罪名是在去年联赛中接受贿赂并参与打假球,触犯了新加坡防止贪污法令。

  新加坡当地英文报纸《海峡时报》记者Marc表示,早在去年7月,当地警方便已经注意到辽宁广原队在新加坡联赛中的举动不寻常,“7月份还是联赛的赛季中期,警察并没有立即介入调查,而是等到联赛结束并且为了得到足够取证。”

  据悉,辽宁广原队领队兼总经理王鑫通过大连的一位朋友,在一个名为“皇冠”(音译)的赌球网下注新加坡联赛,其本人则在比赛日前,单独找到某位球员,“要求球员在比赛中不需卖力”。检举人统计,在2007年3月至11月期间,有赵志鹏、董磊、李雪柏等7名球员和王鑫达成过假球交易,后者提供的贿金达2.79万新元,上述球员在和5支队伍进行的6场比赛中,故意输球2个或者2个以上。

  此案主犯王鑫本应该在1月16日出庭受审,但当日他并未出现,法庭因此认为王鑫弃保潜逃。新加坡有消息指出王鑫已经回到中国。

  辽宁广原是由中国超级足球联赛球队辽宁队和中国地产公司上海广原所组成的一支球队,队员以辽宁青年队球员为主,球队于2006/07赛季加入新加坡职业联赛,也是继新麒队之后到星岛闯荡的中国球队。上赛季,辽宁广原以8胜5和20负积29分的战绩,在12支球队中排名第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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