狮城球案律师称赵志鹏迫于压力 警方半年前开始盯梢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18日01:40  新京报

  


狮城球案律师称赵志鹏迫于压力警方半年前开始盯梢

  □辽宁广原领队王鑫共提供贿金2.79万新元

  □7名中国球员在6场新联赛中故意输至少两球

  □赵志鹏假球报酬比赢球奖金还少400新元

  □大连实德(预备)队将参加本赛季新联赛

  队到新加坡打比赛,却将假球、赌球的违法行为带到那里,此为中国以及新加坡球迷共所不容。上周,被指控在上赛季新加坡职业联赛打假球的辽宁广原球员之一赵志鹏承认曾收受4000新加坡元(以下简称新元),在三场比赛中作假,新加坡法庭对其处以入狱7个月。其律师称,赵志鹏踢假球的报酬(2000新元)还不如赢球奖金(2400新元)高。今日,门将董磊,后卫李雪柏、王林,锋线李政、佟迪,中场彭志毅(以上皆音译)将接受审前会议,以严肃他们在上赛季的“不卖力”表现。本报为此电话采访了跟踪报道此事的新加坡记者Marc。

  律师称赵志鹏迫于压力

  按照新加坡法律,涉嫌假球的罚款最高将达10万新元,入狱最长5年,或两者兼施。律师Mahmood Gaznavi表示,他们正考虑上诉,“我希望法庭能明白,赵志鹏之所以违背公平竞争,并不是出于个人意愿。”

  赵志鹏在加入辽宁广原队时,曾和王鑫签订“主仆条款”,即赵志鹏需无条件听从王鑫的支配。新加坡《海峡时报》提供的资料表明,赵志鹏曾拒绝过王鑫的作弊要求,后者则拿赵志鹏在国内的家人的安全作为要挟,“王鑫多次在队员面前扬言,他与中国国内三个黑帮帮派相熟,还曾经把得罪过他的人交由黑帮带到海边处理。”

  “第一,赵志鹏并没有主动要求王鑫提供金钱等物质,作为踢假球的回报;第二,他没有挥霍过从王鑫那里得到的4000新元贿金,这些钱已经全部上交到新加坡反贪污调查局。”律师Mahmood Gaznavi希望能争取到法庭的宽大处理。

  在赵志鹏看来,王鑫是个不折不扣的蛮横专制的人。王鑫曾经跟随过原陕西国力的总经理王珀,后者去年爆出要求队员踢假球的丑闻,匿名的前辽宁广原队队员也认同“王珀的家长制”。对于这支新加坡球队,王鑫也曾有绝对的“家长权威”。律师Mahmood Gaznavi指出,“赵志鹏完全受制于主仆劳工条款,他无法执行自己的自主选择。”

  2月16日是赵志鹏的大喜之日,他曾向法官提出要求回国结婚,但王鑫弃保潜逃的先例让法庭拒绝了赵志鹏的请求。后者目前得辽宁广原提供的2500新元保释,不过护照已被扣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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