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A史上共12次被球员逼得修改规则!你都知道吗?

NBA史上共12次被球员逼得修改规则!你都知道吗?
2019年09月27日 08:32 新浪体育

  2019年夏NBA大牌球星异动频繁,球星主宰交易的情况愈演愈烈,终使NBA对违规招募出台新规。起初,这项新规被以卡瓦伊-莱昂纳德来命名,但随后沃神却称联盟是在针对詹姆斯-哈登。本文就此为您盘点史上12大迫使NBA修改规则的球员。

  1、乔治-麦肯

  身为NBA史上首位超级巨星,麦肯的统治力在NBA草创期吸引了无数球迷,却也让新兴的联盟面临被倾覆的危险。为此,NBA首次为巨星修改规则,将三秒区的宽度由6英尺扩大为12英尺,重新设定“3秒违例”规则,并将罚球线往后延长一倍距离。但麦肯仍无可阻挡,率明尼阿波利斯湖人6年夺得5冠,包括NBA史上首次三连冠,创立NBA第一代王朝。

  2、威尔特-张伯伦

  若论在NBA史上将巨星战力发挥到极致者,迈克尔-乔丹可能还得让位于张伯伦,包括单场100分在内的上古纪录,在今天的NBA看来都是神迹。为了遏制张伯伦,NBA再次将三秒区从12英尺加宽到16英尺,设置了“干扰球规则”。有趣的是,NBA还规定发底线球不能直接抛过篮板,以防张伯伦在篮下直接将底线球变成空接爆扣。

  3、拉里-伯德

  上世纪80年代“黑白双雄”对峙,伴随着凯尔特人和湖人的世纪恩仇,让NBA首次具备了全球影响力。因此在1984年伯德成为自由球员之际,紧张的不止是绿军,还有联盟。为了维持湖凯对峙的格局,联盟在1983年提出工资帽概念,并特批对老将采取宽大措施,设置了“符合条件的老将特例”,伯德成为首个吃螃蟹的人,闻名遐迩的“伯德条款”(鸟权)自此诞生,直到今天依然在NBA薪资领域发挥着重要作用。

  4、查尔斯-巴克利

  提到巴克利,曾有不少人惊异于他的大屁股,而在NBA赛场吃过他“大屁股”亏的球员更是叫苦不迭。为此,联盟也出台了一项有意思的新规,规定篮下背身单打的时间不能超过5秒。从此后,尽管防守巴克利对NBA球员而言仍是苦差,但至少他们这回只要忍受5秒煎熬即可。

  5、加里-佩顿

  2005年绿军钻了规则的漏洞,将佩顿等3人连同首轮签打包送到老鹰,换来安托万-沃克。一周后,老鹰买断佩顿,后者3天后竟重归绿军。这使NBA意识到规则的漏洞,便规定被交易的球员若被新东家裁掉,必须等待30天(休赛期为20天)澄清期后,才能和老东家重新签约,被后世称为“佩顿条款”。

  6、沙奎尔-奥尼尔

  敢自封为MDE(史上最有统治力球员),奥尼尔绝不只是打打嘴炮。巅峰期的奥尼尔是内线巨无霸般的存在,联盟被迫再次拿出了当年对付麦肯和张伯伦的手段。他们修改了篮下合理冲撞区、复活了联防,以及禁区三秒违例规则。此外,为了避免比赛最后时刻领命“砍鲨”的各队球员追着奥尼尔满场飞奔的滑稽场面一再出现,联盟规定比赛最后2分钟对无球球员故意犯规,对方可一罚一掷。

  7、阿兰-休斯顿

  2001年8月,“中投王”休斯顿和尼克斯签下6年一亿美元合同,这在当时的NBA可谓天价。但随后休斯顿伤病频发,被迫在2005年10月退役。但尼克斯并未脱离苦海,反而在2007年前还得继续支付休斯顿剩余4000万薪水,2005-06赛季年薪甚至高达1912.5万美元,且这笔支出还占用薪资空间,极大影响了尼克斯的运作。为此,联盟出台新规,规定一支NBA球队可裁掉队内任何一名球员,且该球员工资不会占用工资帽,称之为“特赦条款”,又名“休斯顿条款”。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条款从未在休斯顿身上使用过。

  8、阿伦-艾弗森

  对AI的限制,NBA可谓“双管齐下”。首先,因艾弗森的嘻哈风影响甚大,甚至成为流行文化符号,联盟为了照顾作为球迷大头的白人中产家庭,发布了着装令,规定NBA球员在赛场上不得以休闲或嘻哈风格现身,必须身穿正装。此外,为了防止AI快如闪电的突破,联盟修改了联防细则,同时规定中轴脚离地但球不离手应判走步违例。AI毕生无冠或与此有关。

  9、吉尔伯特-阿里纳斯

  2003年从次轮打出身价的阿里纳斯接受了奇才年薪850万美元的报价,勇士只得眼睁睁看他离开。按当时规定,除非母队薪资空间充裕,否则只能给2年新秀合同期满的次轮秀提供中产合同。一旦有球队报价更高,母队就无法匹配。为此,联盟在2005年出台新规,限制了其他球队给球龄不超过2年的受限自由球员报价的起薪和涨幅,以此保障母队利益,“阿里纳斯条款”由此诞生。

  10、拉简-隆多

  2012-13赛季,绿军控卫隆多场均送出11.1次助攻,当选助攻王,但其实他该赛季常规赛仅出战了38场。按当时规定,一名球员参与季末个人荣誉评选,需满足“出战至少70场”和“总得分超1400分、总篮板800个、总助攻400个”其中之一,隆多恰好满足第二个条件。为更加公平,联盟规定NBA球员单季出勤率必须达到70%(包括缩水赛季)方可参与奖项评选,否则要将整体数据除以58场(或70%),再来进行排名,史称“隆多条款”。

  11、德里克-罗斯

  2011年劳资谈判催生了一项新的奖励条款,即一名球员在新秀合同结束后,在签订生涯第二份合同时,可得到一份占全队工资帽30%,比原协议多5%的顶薪合同,但必须符合严格的条件,即在新秀合同4年期间当选过常规赛MVP,或2次成为全明星先发,或2次入选年度最佳阵容。因为当时符合该条件的,只有身为NBA史上最年轻MVP的罗斯,因此该条款被命名为“罗斯条款”。

  12、詹姆斯-哈登

  在沃神将今夏联盟对违规招募出台新规的“罪魁祸首”算在哈登头上前,火箭一哥早被联盟针对过。在哈登的造犯规技术臻于化境时,联盟在2017-18赛季前对“碰瓷”出台新规,严格界定了投篮前和投篮后犯规,许多意图明显的造犯规都被列上黑名单。但让联盟气结的是,这项新规并未限制到哈登。当然,联盟也不总和大胡子过不去,近期联盟对收球动作和后续动作做了界定,相当于认定哈登双后撤步投篮为合法动作。(魑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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