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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主教练沈祥福的处罚决定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6月26日18:34 新浪体育
各赛区委员会、中超、中甲、中乙足球俱乐部: 2007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十二轮第68场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与江苏舜天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于2007年6月23日在广州越秀山体育场进行,当上半时比赛结束时,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沈祥福因对裁判员的判罚不满,进场指责裁判员,这一行为导致全场2万多观众对裁判的强烈不满情绪,造成的后果是严重的。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第四十四、四十八、五十二条之规定,并鉴于沈祥福本人及俱乐部对所出现问题有较深刻的认识,特作出如下处罚: 停止广州医药足球俱乐部队主教练沈祥福进入替补席3场(中甲联赛第十三、十四、十五轮),并罚款人民币3000元。 在今年的中超、中甲联赛中,多次出现教练员指责、辱骂裁判员的情况,干扰了裁判员的工作,违反了《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试行)》,在社会上产生了不良影响,这对刚刚开始复苏的中国职业足球联赛是十分不利的,望各俱乐部(队)要加强对本俱乐部相关人员特别是教练员的管理和教育,切实做到“四尊重”,保证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代)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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