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释疑国力打假球 中国足协应该承担举报义务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4月07日15:26 《足球》报 | ||||||||||||
记者付晓海报道殷传生公开承认掌握国力打假球的线索引发了一系的法律疑问:他是否知情不报?如果他要举报又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中国足协接到殷传生的这些材料后应该是自己进行行业内的深入调查,还是应该向司法部门举报?如果不向司法部门举报是否存在不作为嫌疑?6日,记者就此采访了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法官。 这位自称因不掌握具体材料而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说:“首先,这位自称掌握了
对的中国足协应该承担的义务,这位法官说:“中国足协首先要展开行业内的深入调查,如果在调查中发现有涉及到可能违反相关法律制度的问题,那么中国足协有义务向司法部门举报和配合调查。不过,目前还不知道这其中究竟会涉及到触犯哪些法律条文,所以足协调查后是进行行规处理还是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还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