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检察机关依法批捕龚建平的涉嫌犯罪的事实中,2001年4月21日,犯罪嫌疑人龚建平在浙江杭州市黄龙体育场执法的浙江绿城队与天津立飞队的比赛赫然在目。龚建平被指控在比赛的当天,于杭州国际大酒店收受绿城俱乐部贿赂款人民币两万元。当从媒体上知道了这一消息后,天津立飞集团许多高层人士的头脑里几乎同时反应出这样一句话:“原来真是龚建平搞的鬼!”
细心的球迷也许还记得,在那场比赛中,原天津立飞队客场0比6惨败给浙江绿城队。当时,随队督战的立飞集团董事长李桐瑞在黄龙体育场里目睹了球队惨败的全过程。李桐瑞昨天告诉记者,其实在比赛的前一天晚上,原立飞俱乐部高层便已经听到了一些风声。例如执法该场比赛的裁判已经被搞掂,以及一些与立飞俱乐部关系不睦但和立飞队员以及裁判界有着良好关系的圈内人士已经悄然抵达杭州等。这些都似乎明白无误地暗示着立飞将要大比分输掉比赛。
当时坐在教练席上的原立飞足球俱乐部副总经理徐志发,现在仍然对当时龚建平的判罚耿耿于怀。“比赛开始后,我便感觉有些不对劲儿,”徐志发回忆说,“例如对方攻入的第一球,在我们看来存在着明显的越位嫌疑,但龚建平却毫不犹豫地宣判进球有效。对于他的这个判罚,队员还和裁判争执了起来。”至于浙江绿城队攻入的第二粒进球,当时立飞队队员认为是在球门线上给解围出去的,因此不能算进。在谈到龚建平的这次判罚时,徐志发认为应该是在两可之间,但是由于龚建平又一次判罚进球有效,因此立飞队一下子便蔫了下去。(金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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