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体育驻北京记者七上八下报道 近来,关于中国
足球甲A 联赛电视转播权的问题成了广大球迷和众多媒介
关注和讨论的焦点。
中央电视台体育中心主任马国力上周在《体育生活报》
上发表了有关甲A 电视转播权的长篇文章《我看电视报道
权》。
为此,中国足协有关人士昨晚也对甲A联赛电视转播
权问题发表以下谈话:
一、1999年中国足协为什么要加大甲A足球联赛电视
转播权的开发力度?
应该说,进行足球联赛电视转播权的开发,是中国足
球市场化的一个必然结果。大家知道,体育比赛的电视转
播权是体育产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体育比赛电视转播
权的出售是体育产业经营的一个重要内容。根据奥林匹克
宪章规定,谁主办比赛谁就有报道权。国际上,无论是奥
运会还是其他国际单项比赛,都无一例外地遵循着这个原
则。因此,中国足协有中国足球甲A联赛的电视转播权,
应该说是毫无疑问的,大家也都已承认。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过去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在中国
足球没有改革之前,中国足协不可能对电视转播权进行出
售,这是事实,但是,经过五年的改革,中国足球在体制
上和机制上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职业联赛的市场化模
式已初步形成,对电视转播市场的开发也就显得日趋迫切
和重要起来。大家知道,在国外,俱乐部生存的一个主要
经济支柱就是电视转播权的出售,其收入甚至高达俱乐部
全部收的40%,当然,我们不能完全和国外相比, 因为中
国的经济、中国的电视业不像国外那样发达。但是,有一
点是肯定的,中国的足球职业俱乐部都渴望能在电视转播
权的开发上实现自身价值,得到产出,使之成为生存与发
展的重要经济来源。
当前我国绝大部分职业俱乐部步履艰难。中国职业化
足球要进一步发展,必须深化改革,开拓全方位的足球市
场。所以中国足协把电视转播权的开发提到了重要议事日
程上来。
应该说中国足协今天能提出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
首先应感谢中央电视台, 如果没有前五年对甲A的实况转
播,也就没有今天的电视转播权市场。 现在,甲A联赛观
众踊跃,仅1998年到现场观看比赛的观众就达几百万,电
视转播的收视率节节上升。不仅中央电视台的转播收视率
高,地方电视台收视率也高;不仅无线台的收视率高,有
线台的收视率也高。不仅中央电视的实况转播中可以插播
不少广告,地方电视台的实况转播中也可以插播不少广告。
这说明由于运动员的努力使赛事变得精彩了,观众爱看了,
也说明由于电视传媒的努力经过精心的制作和解说吸引了
广大观众。由于双方的努力,也吸引了众多的广告客户,
电视转播市场被培育起来了,而且还存在相当的潜力。所
以, 我们认为甲A电视转播权的开发已经具备条件,只要
足协、俱乐部和电视台通力合作,互相支持、互惠互利、
共同培育、开发好这个电视转播市场是完全可能的;并且
一定能够做到俱乐部、电视台和广大电视观众、球迷都从
中受益。
二、去年中国足球甲A联赛电视转播权开发的情况?
早在中国足球职业联赛启动之初,中国足协就进行了
电视转播开发的初步尝试。在中央电视台的大力支持下,
与其达成了一个五年协议,获得了每场比赛两分钟广告时
段的使用权。当初中央电视台对中国足球改革的全力支持
和帮助,我们是不会忘记的。
随着足球市场的逐渐火爆, 甲A电视转播权的收视率
不断上升,电视转播广告收入也逐年递增,我们为中央电
视台感到高兴,我们完全遵守协议规定;在他们每场赛事
约平均插播10分钟广告的情况下,1998年我们仍然只享受
2分钟广告时间。而且非常遗憾,我们连这2分钟广告时间
也没得到充分利用,其中有我们出售广告能力不够的问题,
也有我们的中介公司与电视台广告部门工作上不够协调的
问题,讲出来也许令人难以置信,1998年我们从中央电视
台获得的广告时段开发后总共才获得几十万元。以中央台
公开征集广告的价目表为依据,以每场插播广告10分钟计
算,我们全年获得的几十万元远不如中央电视台转播一场
甲A获得的广告收入。 一年几十万元的电视转播收入全部
反馈到14支甲A俱乐部,起不了作用, 因此各俱乐部纷纷
要求中国足协在签订新一轮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上,要
充分维护俱乐部利益,使电视转播权真正得到一个合理的
开发。
三、中国足协在开发今年甲A电视转播权上的新举措?
中国足协经过认真的市场调查,决定参照国际上的有
关做法,结合中国的实际情况,同电视台一起积极稳妥地
加大电视转播市场开发的力度。首先,我们要规范电视转
播市场的开发行为。国际上的做法是,电视转播权出售按
电视传媒性质可分为三类,即有线转播权、无线转播权和
卫视转播权,根据媒体的性质不同,卖方可以根据买方需
要,将电视转播权分别出售给各媒体。也就是说,同一场
比赛,无线电视台可以购买无线转播权,有线电视台可购
买有线转播权,卫视台可购买卫视转播权,我国电影界已
与国际接轨,完成有线、无张播映权的分割,如果是有线
台买的电影、电视片只能在有线台播出,无线台要播必须
重新购买播映权。体育赛事转播权今年首次分割出售。
此外,电视转播权按地域可以分为两类,即全国性转
播权和地方性转播权。具有全国转播能力的电视台买全国
性转播权,地方电视台购买地方转播权。由赛事主办者指
定一家赛事所在地的电视台作为主办电视台,提供公用信
号。国际上是这么做的。以澳洲网球公开赛为例,中央电
视台买的是全国性转播权,北京电视台和上海东方电视台
买的是地方报道权。
过去五年, 甲A联赛的转播权一直由中央电视台以每
场赛事给中国足协分享两分钟广告时间为价独家买断,包
揽所有权力。今年,我们依然希望中央电视台成为转播甲
A的主力军,同时, 中国足协决定采取“全面开发,分别
出售”的办法,培育多家买方市场,以充分挖掘电视转播
市场的潜力,我们不反对有实力的电视台一家买断,一家
买断要出一家买断的价格,根据目前中国电视台的实际情
况,是否有一家电视台可承受呢?目前,中国教育电视台
已购买了13场赛事的全国性转播权,香港卫视已就卫视转
播与中国足协达成协议,中央电视台正与我们积极洽谈之
中。 甲A各俱乐部正与各地方电视台洽谈该地区范围内无
线和有线电视地方转播权的出售事宜,有的已达成协议,
有的正在商榷之中。
中国足协认为打破一家垄断,分门别类全面开发出售
转播权的办法是有利于充分挖掘电视转播市场潜力的。尤
其是可以激活地方无线、有线电视台的积极性。从目前企
业广告的走向看,由于产品打开市场更看好区域化推销手
段,企业对区域性广告的兴趣越来越大,所以积极扶持地
方电视台对甲A赛事的转播有利于吸引更多的广告客户。
同时,通过这种方式出售电视转播权,也有利于电视
媒体在竞争中提高转播制作和解说的质量。只是足球界和
电视界通力合作,共同开发,必将共同获益。
四、中国足协和俱乐部与电视台尚未全部签约的原因?
在电视转播权的出售问题上,各方都有一个转变观念
的问题,从认识到实施都需要有一个过程,据我所知在中
国足协作出了明确规定后,各方都在积极努力,事情正在
稳妥推进之中。目前尚未全部签约的原因可能主要是价格
问题。
中国足协认为,既然电视转播权的开发进入了市场,
就必须严格按市场规律办事。因此在确定电视转播权的价
格时,双方都要从实际出发,随行就市。足协和俱乐部一
定要注意考虑到电视台的承受能力,不能盲目“哄抬价格”。
我们一定要稳步前进,鼓励更多的电视台进入足球市场,
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下,共同发展。
据透露,中国足协代表张吉龙和中央电视台代表马国
力今天上午就甲 A的电视转播权问题在先农潭中国足协驻
地进行了第一轮紧急磋商,双方还将于13日进行第二轮谈
判,最后结果将在那时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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