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公示2024赛季职业联赛准入第二批完成债务清欠俱乐部名单的通知
各会员协会、俱乐部和有关人员:
为做好2024赛季各级职业联赛俱乐部准入工作,根据中国足协于2023年11月7日公布的《中国足球协会关于开展2024赛季中超、中甲和中乙联赛俱乐部准入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俱乐部应在本次准入审查期内全部解决2023赛季及之前所有足球行业内的欠薪和欠款。
经有关中国足协会员协会及中国足协审查,现将第二批完成足球行业内债务清欠俱乐部名单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此次公示期为期3个工作日(2024年1月17日至1月19日)。
一、完成足球行业内债务清欠的俱乐部名单
1。广州足球俱乐部
2。北京理工足球俱乐部
3。南通海门珂缔缘足球俱乐部
4。武汉江城足球俱乐部
5。海南之星职业足球俱乐部
6。泉州亚新足球俱乐部
二、解释说明
(一)关于薪酬发放期间
为保证2024赛季职业联赛各项工作平稳顺利,本次准入于2023年11月初提前启动,因此,薪酬发放审查期间为2023年1月至10月份。2023年11至12月薪酬将被纳入下一年度准入审查范围。
(二)关于足球行业内债务
本次准入工作中国足协主要审查足球行业内的债务,包括拖欠人员的薪酬、俱乐部之间的欠款、俱乐部与青训机构间的欠款、拖欠的纪律罚金等,足球行业外的债务不在本次准入审查范围内。中国足协将根据相关案件的最终决定或裁决时间纳入相应准入周期内进行审查。
2023年12月5日准入材料截止提交前已经作出决定或调解的国内纠纷案件将被纳入本次准入审查范围,12月5日后作出决定的案件将被纳入下一年度准入审查范围。国际仲裁案件应遵照亚足联及国际足联的相关规定解决。
(三)关于解决债务的补充说明
根据亚足联准入规程和中国足协准入规程的相关要求,俱乐部可通过实际付款、与债权人协商一致签署相关协议等方式延期解决债务。其中俱乐部与债权人签署的相关协议须在中国足协备案,中国足协将依据相关协议内容持续关注后续落实情况。
(四)监督渠道
如相关债权人对本通知第一条所列俱乐部名单有异议,可向中国足协提交相关材料,中国足协将根据收到的材料及时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债权人应提供有效的个人身份证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及联系方式。
2。债权人应提供与相关职业俱乐部签署的合同及其他辅助说明材料。其中,球员应提供在中国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
3。债权人应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以邮件形式发送至以下邮箱:
中超俱乐部相关人员或单位:cslcrp@cfa-csl.com;
中甲俱乐部相关人员或单位:clocrp@cfa-csl.com;
中乙俱乐部相关人员或单位:cltcrp@cfa-csl.com。
(五)其他事项
中国足协将严格审核各俱乐部提交的准入材料,只有通过债务清欠公示及其他准入材料审核的俱乐部,方可获得2024赛季职业联赛的准入资格。
特此通知。
中国足球协会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