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运动员文化教育机制转变

2015年12月02日11:00    中国体育报 收藏本文

  本报讯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事关运动员的全面发展,事关竞技体育后备人才的培养,事关体育强国的建设,其重要性不言而喻。11月30日起,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国家体育总局在全国开展公办体育运动学校运动员文化教育专项督导,督导各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指导意见》(以下简称“23号文件”)情况,以进一步推进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11月30日、12月1日,以国家体育总局副局长冯建中为组长的第一小组在北京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督导工作,督导组实地走访了北京什刹海体校、大兴区体校、十二中体育分校,听取了北京市政府、市教委、市体育局、相关区政府、相关区教委和体育局以及相关体校的主要负责人的汇报,查看学校文化教育设施设备,查阅相关资料,与教练员、文化课教师座谈,发放调查问卷。

  第一督导组成员包括组长冯建中,副组长、国家督学杨希文,副组长、国家体育总局青少司司长刘扶民,总局青少司青训处、国务院教育督导办、总局宣传司相关负责人以及来自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河南郑州市体育运动学校的专家等。

  冯建中在听取汇报后指出,23号文件较为系统地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提出了相关要求,具有指导意义,对于竞技体育的发展、体育事业的发展、体育强国的建设等都具有现实意义、长远意义、战略意义,要抓基础、抓后备、抓长远。北京围绕贯彻落实23号文件做了大量工作,同时各方已就如何解决存在的问题达成了一致。

  冯建中要求,当前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是较薄弱的一项工作,各级政府、体育和教育部门等应将此项工作摆在更为重要的位置,加大工作力度,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23号文件,完成各自的任务。要把握好成功申办冬奥会、足球改革等重大发展机遇,将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放到国家发展战略的角度去认识,重视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运动员的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一定要在政府主导,加强督导和协调等方面下工夫,体育部门主动汇报,其他各部门积极支持。要在机制的转变和改革创新等方面想办法,适应新形势,与优质教育资源结合,走体育特色路。

  北京市副市长张建东说,北京市积极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从政策、经费等方面积极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给予支持。借此次专项督导契机,对近年来的相关工作进行了梳理,体育局和教委多次召开会议,部署自查工作并进行实地调研,研究重点、难点问题,就下一步解决问题进行会商。目前在市政府的要求下,市教委和体育局、各区政府密切配合、整合资源。全市29所各级各类体校中已有25所体校纳入了共建、联办的范畴,还有4所体育部门自办文化教育体校。目前已针对这一情况制定了整改方案,推动北京运动员文化教育体制机制建设实现体教联动、市区联动、学校联动、家长联动“四个联动”。

  在前期全国各地报送相关自查材料的基础上,从11月30日起国务院督导办和体育总局分四组赴北京、黑龙江、山东、河南、安徽、湖南、广东、四川和甘肃9地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此次督导重点为公办体育运动学校文化教育管理体制机制、公办体育运动学校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文化教育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体育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运动员赛前文化测试情况等。发现问题,找到问题的症结,推动整改是此次督导检查的主要目的。

  自201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23号文件以来,国务院、体育总局领导对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刘延东同志多次作出批示,并于2012年7月组织召开全国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部署落实各项工作。2012年体育总局、教育部、财政部、人社部和中编办联合下发了《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运动员保障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体育总局一直把此项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一项任务来抓,结合各项工作全力推进23号文件工作的落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李雪颖)

文章关键词:刘鹏冬奥会足球运动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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