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BA联赛才打三轮,国际篮联(FIBA)的新规就让球迷无所适从:赵继伟对亚当斯的战术犯规被吹违体,丁彦雨航对詹宁斯的战术犯规被吹违体,詹宁斯对丁彦雨航的战术犯规被吹违体,劳森对方硕的犯规被吹违体……
难道以后CBA就不允许战术犯规了吗?是不是以后FIBA的比赛都不让战术犯规了?
第二轮新疆对辽宁的比赛打到最后,情况突变,落后4分的新疆队布置亚当斯投三分球,赵继伟挤过掩护伸手拉人犯规,企图让亚当斯罚2分,辽宁队得球权。中央裁判起初示意三分有效,但主裁判看了录像以后,判罚赵继伟违体犯规,新疆队2罚1掷有球权。
我在腾讯直播结束后发了这条微博——
虽然球迷对这个判罚有各种各样的讨论,有说对裁判帮新疆队的,有说对辽宁有利的……但最后集中到“战术犯规”上来,因为所谓的“FIBA新规”,绝大多数人都不知道。他们疑惑的是,看了这么多年篮球,战术犯规是篮球比赛的一部分,是落后一方追分的重要手段,怎么说没就没了呢?
其实在今年夏天我就发过一条微博——
新疆辽宁比赛后,第三轮北京和山东的比赛,最后2分钟又出现这一幕,山东队泰-劳森对推进中的方硕这样犯规。这个防守中,劳森看上去是冲着球去的,但因为动作过大也被吹了一个违体——
为了帮助自己、也为球迷更好的理解FIBA的新规,我特地咨询了CBA的一位国际裁判,让他做了一些答疑解惑。
他说,FIBA每年都会对规则和规则的精神进行一些调整,目的是保证篮球比赛的观赏性和流畅性,对于违体犯规吹罚的强调,只是今年新规的一部分。今年9月,中国篮协在宁波北仑召开了裁判培训班,特地将规则调整部分做成PPT让大家学习。所有的PPT都是根据国际篮联(FIBA)向全世界传达的文件,把英文译成中文,代表了FIBA的规则,是FIBA要传达的第一层意思。
有关违体部分,分成了五类情况——
对于赵继伟和劳森的违体犯规,这位国际裁判认为判得没有问题,他解释说:“按照新的规则精神,这两个(犯规)更应该这么判。按照原来的规则精神,也可以这么判,因为它符合‘C1条款’(不在规则的精神和意图的范围内合法地试图去直接抢球)。辽宁对新疆那个违体犯规符合‘C1条款’,不是‘C3条款’,不是在攻防转换中。劳森对方硕的犯规,按照过去的规则,也是一个粗野的动作,必须要判违体。按照新的规则精神,在最后2分钟内有这样的动作,就更要去判。”
然后,这位国际裁判跟我列举了中国篮协下发的PPT中,关于“C1条款”几种案例(因篇幅关系,下面只贴出两种)。他尤其强调了比赛最后2分钟对几种违体犯规的判罚,CBA要贯彻FIBA的精神,做到整场统一。
那么问题来了,辽宁队认为赵继伟是执行战术犯规,是不是以后就不允许战术犯规了?很多球迷表达疑惑:看球多年来,都知道战术犯规是篮球比赛的一部分,没有战术犯规,就不可能有扣人心弦的最后一分钟,就不可能诞生麦迪35秒得13分的神迹;在最后关键时刻,球迷能都预料落后一方要战术犯规,领先的一方都知道对手要战术犯规,裁判也能预知会有战术犯规发生。战术犯规怎么可能禁止呢?
这位国际裁判说:“国际篮联是没有说不让战术犯规,但对这类动作要做到整场统一,该判违体就判违体。如果前38分钟这个动作没有判违体,那么就不判违体。”
他强调说,FIBA的规则上没有“不允许战术犯规”这句话,“但是按照FIBA的精神,要严格执行违体犯规的C1到C5,违反哪一条,都要去判违体。你可以执行这种战术,但一定要建立在积极地抢球的基础上,”他说,“换句话说,消极的战术犯规就没了。”
其实我最大的疑惑还在于,如果一方执行战术犯规,并没有冲球去,动作也不大,而是轻拍了对方的肩膀,或者轻拉了一下手臂,这个该怎么判,是不是以后也不允许呢?
这位国际裁判也很为难,他说自己并不代表联赛公司的裁判委员会。他说,“CBA联赛公司要求严格执行FIBA的精神,既然我们已经推进了,和运动队都讲了,就按这个执行下去。按最近几轮执行的情况看,运动队还是比较接受之前传达过的精神,大家都在积极地收敛自己的动作,并且在最后的2分钟里面,即便有球队要抢时间,也是在努力抢球的情况下去抢时间。既然在执行过程,大家都已经理解了,而且都这样执行了,那我们没有必要再走回头路。”
但是他跟我表达了对于“战术犯规”的私人观点:“毕竟我还没有看到在FIBA正式的赛事里面这么去执行。考虑到联赛毕竟不同于赛会制的比赛,有其自己的特点,尤其是主场观众认为自己的球队在特定时间和特定比分下,还有机会扳平比分的时候,可能会采取战术犯规让时间停下来,保留反超的机会。所以,我认为只要本赛季执行统一,就应该保留裁判员依据动作来判定的权力。如果犯规动作是一般性的,就给一般性的犯规,如果动作构成违体的,那还是要给违体犯规。”
事实上FIBA的新规在10月1日起才执行,而这期间没有重大的国际比赛,可以作为参考。这位国际裁判说:“我们也期待着在接下来CBA窗口期的FIBA比赛中,看他们究竟会如何执行下发的这个文件。所以我们这个赛季在最后阶段,一方还有反超机会的时候,如果采用战术犯规,可能还是会依据场上动作的情况,如果是一般性的犯规,还是会判一般性的犯规。如果构成了违体的,还是要吹违体。”
他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俱乐部的总经理或主教练向联赛公司咨询战术犯规的问题,“大家都接受一个观点,”他说,“我即便要犯规,也是要在抢球的过程中造成犯规,去实现这种战术,而不是直接冲人。”
那么接下来就等着世界杯预选赛了,因为那是由FIBA直接派裁判吹罚的比赛,最后2分钟的执行,实际上就是FIBA官方的标准。那么我的问题又来了:FIBA一方面下发文件让全世界篮协执行,另一方面又要求大家反馈意见和问题,是不是他们自己也觉得这个新规并不成熟呢?
如果FIBA下发文件让大家严格执行,自己到了世界杯预选赛上,还是外甥打灯笼——照旧,也就是说,我们在联赛中可能对战术犯规的判罚过严了,CBA接下来该怎么办呢?
这位国际裁判说:“我们可以下个赛季再重新统一。FIBA也是这样,在执行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就在下一个周期中再去调整。FIBA有一个导向,也已经开始执行,但在执行过程中一定会有新的问题出现。这些问题反馈回来以后,FIBA一定会对规则进行解释,或者对某些地方进行修改。
“从目前FIBA传达的文字上来说,要求全场只看动作,全场判罚一致。从这个意义上理解,以后就是要杜绝这一类的犯规,尤其是在落后一方要求让时间停下来,以保持反超的机会的时候。
“但是,虽然规则告诉我们,最后时间段你为了让时间停下来,不冲球去,而是冲着人去,应该判罚违体,而且全场必须一致,然而在执行过程中,一定会有一些新的问题,比如你对轻微的接触判违体,是不是直接扼杀了我反超的机会?所以,我相信在一些意见反馈上去以后,FIBA会出一些规则解释。”
对篮球的规则解释,通常都是复杂和拗口的,但如果你想看懂比赛,了解一些基本规则以及规则的最新变化,至少可以不瞎起哄。
我们很多球迷看的NBA比赛多,CBA比赛了解少,事实上这是两个完全不同规则下的职业联赛。CBA依据的是FIBA规则,而NBA规则也在不断演变之中。从大趋势看,FIBA规则在向NBA靠拢,但仍然有不少规则和NBA不同。
比如,这位国际裁判跟我解释,为什么国际篮联和CBA的比赛,不会像NBA那样出现“砍鲨”:
“按照FIBA的规则精神,作为防守一方,一定是要积极地去抢断球,目的是争夺球权,或者防守持球队员的突破,对无球队员的防守是去防他接球,或者在球即将到他手上时去抢断。但如果球根本不会到他手里,他处于无球区域,而你为了让时间停下来,为了让他去罚球,根据FIBA的规则精神,尽管你动作可能轻微,但也要直接判罚违体。所以在FIBA和CBA的比赛中不会有‘砍鲨’。”
在这条规则上,CBA显然更主张防守方对球的争夺,把比赛放在第一位,而NBA一直不愿意限制“砍鲨”,也是认为其有一定的戏剧性,有助于产生炒作的话题。
或许这就是FIBA和NBA的根本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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