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昆明分站赛规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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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17:37 新浪体育 | |||||||||
查看全部体育图片 循环图片 新浪体育讯 2005年波力•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 “滇池春天杯”昆明分站赛规程 一、赛事名称
2005年波力•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 “滇池春天杯”昆明分站赛 二、主办单位 中国网球协会 三、承办单位 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 四、协办单位 昆明滇池春天温泉会馆 四、竞赛日期和地点 1、昆明分站赛: 比赛日期:2005年11月4日—2005年11月6日 比赛地点:昆明市五华区青少年体育训练基地网球场(五华网球场) 2、总决赛 竞赛时间:2005年11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竞赛地点:广东江门 五、竞赛项目 1、比赛设青年组、常青组2个年龄组,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4个项目。 青年组设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4个项目。 常青组设男子双打、女子双打2个项目。 2、青年组单双打运动员可以兼项。 3、双打比赛不得兼项。 六、参赛资格 1、青年组、常青组参赛运动员年龄分别为: 青年组:18—40岁, 1987年12月31日以前至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常青组:41—60岁, 1964年12月31日以前至194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双打比赛可以有一名运动员跨年龄组参赛。 其他项目比赛不得跨年龄组参赛。 2、参赛运动员不限国籍,不限地域。 3、参赛运动员必须是业余网球爱好者,专业网球运动员和退役专业网球运动员谢绝参赛。 中国内地参赛运动员应为目前未在且未曾在中国网球协会注册,并且没有参加过国际、国内网球巡回赛或相同性质比赛者。 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外国籍参赛运动员应为未参加过ITF、ATP、WTA各级别赛事者。 因参赛运动员资格不符,舞弊参赛产生的一切损失,由参赛运动员个人自行承担。 4、运动员必须经医疗机构检查,证明身体健康,适合参加该项比赛。否则比赛出现问题,大会概不负责。 5、总决赛参赛资格: 总决赛每个项目共32名(对)运动员具有参赛资格。 获得分站赛各项目前3名(对)的运动员具有参加总决赛资格。 如果有运动员参加不同分站赛比赛重复获得总决赛参赛资格情况,将由该名(对)运动员所获得成绩最低赛期的下一名(对)选手递补;如名次相同,则由后参赛赛区的选手递补。 中国网球协会拥有每个项目2个外卡名额。 6、中国网球协会有权对运动员的参赛资格做出最终决定。 七、报名办法及日期 1、报名截止时间 2004年10月30日 2、报名办法 欢迎省内及全国业余网球爱好者报名参赛 联系电话:0871-4144208 0871-6093620 传真:0871-4144207 3、报名费 每名参赛运动员每参加一项比赛向比赛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50元(兼项为100元)。 报名费应在赛前一次性交齐,一经抽签不再退费。 八、竞赛办法 1、分站赛 比赛分2个阶段,第1阶段分组循环,第2阶段同名次淘汰赛。 比赛采用8局先胜制,局数7—7时应净胜2局,8—8时采用决胜局(12分7胜)决定胜负。运动员遇有连场,可休息30分钟。 循环赛的名次按获胜次数多少决定,如2人(对)相同,则按相互间的胜负关系决定名次;如3人(对)或3人(对)以上得分相同,则按净剩局、分多少决定;再相同,则采用抽签的办法决定名次。 2、总决赛 总决赛采用淘汰赛的办法。 比赛采用短盘3盘2胜制,短盘制为每盘4局,先胜4局赢得一盘。局数3-3时要有一方再胜两局,局数4-4时采用12分7胜制决胜局。双方盘数比分为1-1时,第三盘只赛12分7胜制决胜局。半决赛和决赛的决胜盘均采用12分7胜平局决胜制。 九、竞赛规则 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网球竞赛规则》。 十、抽签 分站赛按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积分设立种子。每个组种子的人数由各赛区掌握。 总决赛按中国网球协会公布的最新积分设立8名种子;积分相同则采用抽签决定。同一项目抽签时对同单位(省、市)的选手采用分区控制的办法,分布于不同的1/2区内,按积分排列,每单位只能照顾积分排名最高的2人(对)。种子、非种子、轮空位置的抽签将采取必要的人为控制。参赛选手的地区归属以身份证件地址为依据。 种子的分布将采用国际网联竞技规则规定执行。 十一、积分排名 1、中国网球协会建立业余运动员积分排名系统,以2004年中国业余网球公开大奖赛积分为初始积分,积分规则另行公布。 2、分站赛前16名参赛选手获得积分如下: 冠军亚军3-4名5-8名9-16名 单打10070503010 双打5040302010 3、总决赛参赛选手获得积分如下: 冠军亚军3-4名5-8名9-16名17-32名 单打15011080503010 双打1007050302010 4、每站比赛结束后更新积分排名,并在中国网球协会网站公布。 十二、奖励办法 1、进入第二轮运动员每人提供价值为86元滇池春天温泉会馆浴券一张。 2、各组前三名获奖杯一座。 3、分站赛各组前4名(对)选手获得奖品,各项比赛前8名(对)选手获得名次证书。 4、各分站赛的各项比赛前3名(对)选手获得参加总决赛资格。 5、总决赛设总奖金50万元人民币(奖金分配见附件)。 6、总决赛前8名运动员获得名次证书;前4名运动员获得奖杯。 7、获得奖品、奖金的选手个人所得税自理。 十三、比赛用球 1、比赛使用“天龙1#”网球。昆明比赛使用无压球。 2、分站赛每场使用2只新球;总决赛每场使用3只新球。 十四、对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的处罚 运动员违反行为准则,给予四级罚分(警告、罚分、罚局)的处罚。 十五、服装要求 为提高业余网球比赛的水平,凡参赛运动员应穿着符合网球比赛要求的服装上场比赛。原则上不得穿着有图案或商标过大的服装或其他运动的服装。除天气原因,不得穿长裤。 十六、申诉 如对运动员资格有异议,可向大会写出书面材料申诉,同时交纳500元申诉费,大会方可受理申诉进行核查,否则不予受理。申诉成功,申诉费退还;否则申诉费不予退还。 为维护竞赛编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运动员资格问题进行举报的截止时间为分组循环赛结束时(分站赛)或运动员签到结束时(总结赛),同时须提交详细的举报和证明材料。逾期一律不再受理。 十七、赛事监督、裁判长、裁判员 赛事监督、裁判长由中国网球协会指派,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裁判员应具有一定业务水平,公平、公正,能胜任裁判工作。 赛事监督和裁判长有权检查参赛运动员的有效证件。 十八、医生 比赛现场安排有经验的医生处理运动员的伤病,并提出处理意见。 十九、参赛费用 1、分站赛阶段 参赛运动员自行负担食宿、交通费用。 2、总决赛阶段 参赛运动员自行负担交通费用,大会负担食宿费用。 十九、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二十、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中国网球协会 附件:奖金分配表 表一、单打项目奖金分配表 名次每人奖金额获奖人数奖金小计 冠军20000120000 亚军12000112000 3-4名8000216000 5-8名5000420000 9-16名3000824000 17-32名500168000 合计—32100000 注:1、单打比赛每个项目总奖金额10万人民币; 2、获奖运动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表二、双打奖金分配表 名次每人奖金额获奖人数奖金小计 冠军13000113000 亚军800018000 3-4名5000210000 5-8名3000412000 9-16名2000816000 17-32名10001616000 合计—3275000 注:1、双打比赛每个项目总奖金7.5万人民币; 2、获奖运动员个人所得税自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