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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芬向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要求正面回应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11月05日07:09  大河网-大河报

  据新华社 资深跳水教练于芬4日委托律师正式向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发出律师函,要求监察局对她举报游泳中心跳水队领队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作出正面回应。

  正式发出律师函

  于芬的代理律师王兆峰告诉记者,给总局监察局的律师函已经发出。作为事情的当事人,同时也是实名举报人,于芬本人有权得到正式答复。因此,于芬希望监察局尽快给自己答复。如果还是没有回应的话,于芬不排除采取其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包括提起诉讼。

  据于芬介绍,她在今年年初向国家体育总局相关部门举报周继红贪污其奖金的问题,总局监察局和纪检部门从未就此事给她个人一个明确的调查结果。

  10月27日,监察局表态称,周继红不存在个人侵占奖金问题,并进行了相关说明。11月3日,游泳中心发表声明,强调游泳中心不存在违规发放奖金问题。王兆峰表示,于芬举报的是游泳中心的官员,由游泳中心自己就此事进行调查和回应显然是不客观也不合适的,希望国家体育总局监察局能尽快给于芬一个答复。

  据《中国青年报》报道,我国著名行政诉讼法专家、北京大学法学教授姜明安说:“根据国家信访条例,纪检监察部门应当在举报人举报3个月内给予举报人调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的答复;如果被举报人的案情轻微,纪检监察部门可内部处理,如果案情严重,纪检监察部门应请求检察机关介入处理。”

  郑重指出三疑点

  11月3日,国家体育总局游泳中心在中国泳协官方网站上发表关于于芬奖金问题的回应,声明称“对现任教练和输送教练奖金金额的计算是清楚、准确的”。对此,当事人于芬的律师王兆峰代表于芬表态说,游泳中心的声明有三疑点:

  疑点一:代领奖金者为什么没有于芬的授权?

  “游泳中心说于芬的奖金是由5个人代领的,但目前我们了解到,于芬没有授权任何人代领奖金。”王兆峰认为,于芬教练所获奖金数额巨大,不可能随随便便找人代领,而从目前掌握的证据来看,于芬没有授权任何人领取奖金。因此,游泳中心关于“于芬奖金已由人代领”的说法不成立。

  疑点二:回应举报的声明为什么由游泳中心自己发出?

  王兆峰认为,于芬教练是今年1月份向国家体育总局的纪检部门举报奖金问题的,按照程序,应该由纪检部门调查这件事。然而现在,总局关于奖金事件的回应声明却是由游泳中心发的。“游泳中心现在是自己调查自己,声明没有任何意义。”

  疑点三:游泳中心对于芬奖金的核算是准确的吗?

  在此份声明中,游泳中心称“对现任教练和输送教练奖金金额的计算是清楚、准确的”,但根据于芬自己测算,奖金应在100万以上,而目前实际领到手的只有15.7万,至于被“代领”的奖金,于芬没有收到。并且到目前为止,于芬方面没有见到任何游泳中心给出的奖金核算清单。因此,“奖金计算清楚准确”一说也不成立。

  因误会桑兰挨骂

  □华奥

  本报讯 由于近日在乘坐飞机时发生的误会让桑兰在两天内备受他人指责。本不是自己的责任,却受到了不该有的责备。这让一向开朗乐观的桑兰也不免陷入了苦恼和无奈之中。

  11月1日,桑兰一行三人乘坐从福州起飞的东航MU5181次航班前往北京。正常起飞时间是12点30分,预计到达北京的时间是15点。但飞机因故延误了一个小时,降落时间也顺延至16点。在飞机从福州起飞前桑兰曾向机组提出,降落后要使用自己的轮椅。这是因为桑兰是高位截瘫,必须使用自己定制的轮椅固定住身体。在得到了乘务组的许诺之后,桑兰最终等来的却仍旧是机场提供的轮椅。最后经过反复与地面交涉,再历经了40多分钟之后桑兰才坐上自己的轮椅走下飞机。据了解,当桑兰被困在机舱时,由于地服人员向在飞机外等候的乘客传递了“有运动员在上面,待着不下来”这样的讯息。于是,当桑兰出舱门时意外地发现,登机口准备乘这架飞机返航的乘客个个情绪激动,对于自己的指责和谩骂声不绝于耳。而在第二天又有网友在网上发帖指责桑兰“耍大牌,故意赖在飞机上不走,让大家白白耽误了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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