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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舒桂林:想起了中超准入规则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9月25日08:26  深圳商报

  舒桂林

  NBL联赛冠军广东凤侣俱乐部没能升入更高一级的CBA联赛,倒是NBL亚军天津队、季军青岛队双双晋级,一时舆论大哗,凤侣怒斥“暗箱操作”,中国篮协则正告“投资人要了解CBA准入规则”。据报道,凤侣聘请了阵容强大的律师团,准备状告篮协。

  一方声称“投票公决”无规则可循,一方则声称相关规则“公开、公正、透明”,凤侣与篮协之间的争执,有待进一步厘清。不过,熟悉中国体育的人都知道,所谓俱乐部准入规则之类,即便有,也往往只是摆设。因为“解释权”由主管机构掌握,说你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行也不行。

  举一个众所周知的例子,2002年中国足协声势浩大地推出了中超俱乐部18条准入标准,称“只有达到本标准要求的俱乐部,方能获得参加中超联赛的资格”。这18条标准,包括俱乐部每年必须盈利3000万元以上,必须拥有4块以上标准草坪且有全部产权或控股权的训练基地,必须有3支以上青少年后备队伍。其它更严格的条款且不说,试问全国所有的足球俱乐部,有哪家能盈利3000万元以上?所谓的标准,完全是一纸空文,连中国足协后来也公开承认,要真对照中超准入标准,根本没有一家俱乐部合格,中超联赛也根本搞不起来。问题是,“中超足球俱乐部准入标准”迄今也没有废除。

  对照一直在“实施”但实际上从来没有实行过的中超准入规则,不难想见CBA准入规则的操作情况。如果规则是单方面制定的,并且“解释权”也是由单方面掌握,那么,这样的规则又有何用?发展到极端,它甚至可能成为打击异己的工具。你听话倒也罢了,不听话就抬出“规则”来收拾你。

  媒体近日纷纷报道近10年来中国足球注册球员缩水90%,全国国奥适龄球员只有不到400人,伦敦奥运会之后,中国有可能无法组成新一届国奥队,足协为此提议要恢复青少年球员培养的“举国体制”。很有创意,只是,那还留着中超俱乐部准入规则干甚?或者说,还留着中超联赛干甚?成年队“中超”,青少年“举国”,简直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绝配,真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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