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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购物:消费轻松维权难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08:24 解放日报
不用费时费力兜马路逛商场,轻点鼠标就能坐等心仪物品上门,且商铺24小时不打烊———因为这些优势,网络购物如今越来越流行。然而据中消协公布的数据,去年有关互联网消费的投诉达8425万件。记者从市消保委也获悉,截至3月13日,今年涉及网络购物的投诉已达147件。 近日,记者采访30名曾在网上购物的市民,结果有21人认为自己的消费权益受侵害,情况五花八门:有的商品与网上照片及描述不符;有的存在质量问题,可卖方不肯更换、维修;有的以次充好,出售假冒产品。 3月12日,市民李女士通过网络购买一部手机,卖家描述该手机“全新,原装正版”,然而李女士收到的手机里却存有通话记录和照片,明显是二手翻新机。卖家不肯退货,后来干脆接到李女士电话就挂机。 市民曹女士在一家网店一次性购买近千元“韩版服装”,结果货物极其粗糙,与照片效果截然不同,但卖家坚称:“所有商品照片均实物拍摄,你穿不出效果是身材问题……” 网络诈骗也层出不穷。一些卖家故意拖延发货时间,消费者就算拿到假冒伪劣产品,也因过了退款期限而无法申请退款。还有些卖家承诺“货到付款”,但要求卖家先支付“风险保证金”,一旦缴纳“保证金”,卖家从此“人间蒸发”。 虽然市消保委受理的涉及网购的投诉比例较小,但记者采访发现,由于网络购物纠纷难取证,一般所涉金额不高,消费者考虑到维权成本,往往选择吃哑巴亏。 网络销售门槛低,导致一些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时,根本找不到卖家。据了解,目前大多数网络开店只需提供身份证明,不需要经营许可证,消费者发现质量问题投诉时商家已关门大吉。 此外,网上购物消费者无法出示正规购物发票或有效凭证,也是维权难的一大原因。目前网络购物程序一般是消费者向指定账户支付货款,卖家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交付产品。买卖双方对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及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履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售后服务等没有具体约定,消费者也难以提供有效凭证,无法获得保障。 市消保委提醒网购消费者:购物前应对网站的联系电话进行试拨验证,对相关信息进行查实;不要贪图便宜,购买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商品;点击购物的过程中,注意保存相关网页和付款凭证,以便事后维权。 不少消费者也表示,希望有关部门和网络营运商对从事网络销售的个人或企业设置更高的门槛,加强审查,严格把关,让消费者能放心购物。 本报记者 简工博本报实习生 茅冠隽 不支持F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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