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射死队友射击队员获刑1年

http://sports.sina.com.cn 2008年02月27日11:27  信息时报

  据新华社上海2月26日电 日前,上海市射击射箭运动中心内发生了一起枪支伤人事件,一名射击运动员被队友陈某误伤致死。26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陈某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2007年12月4日,陈某因涉嫌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2月18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某由于过失而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属情节较轻,依法应当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陈某认罪态度好,且被害人家属已得到相应经济赔偿并表示谅解等,法院依法在量刑时酌情考虑。

  根据国际通行的射击比赛规则,射手在得到“装子弹”或“开始”的口令、信号后才能装子弹;“停放”口令下达后,射手必须立即停止射击,退出子弹,关上保险,并把枪放下。射手在打完最后一发子弹离开射击地线前,必须经裁判员检查枪支和弹夹,以确保安全。比赛期间,放下武器之前,选手都必须退出子弹和弹夹。气枪放下前,必须打开闭锁装置,呈安全状态。这些规则,基本也适用于训练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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