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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国脚陈永强被砍案终审 两名持刀歹徒被判重刑

http://sports.sina.com.cn 2007年09月05日02:22  海峡都市报

  N徐文

  本报讯 前国脚、现效力深圳足球俱乐部的球员陈永强2005年被砍一案近日在深圳做出终审判决,两名持刀凶手王维剑、曹伟分别被判处入狱7年半、5年半。

  据了解,案犯王维剑为辽宁铁岭市人,1981年出生,2005年6月28日被警方刑事拘留;案犯曹伟1971年出生,为河南省商丘市人,2005年7月7日被警方刑事拘留。其他涉案人员仍在逃。

  调查发现,除了参与故意伤害陈永强、任志勇案件外,王维剑、曹伟还参与寻衅滋事持刀枪围攻工厂案件。

  法庭判决材料还原了陈永强当时被砍的来龙去脉,具体情形如下:

  2005年6月11日凌晨4点半左右,陈永强和妻子任志梅、妻弟任志勇在深圳罗湖区凤凰路半岛酒家吃完夜宵后,走出酒家步行至附近取车。途中,陈永强和任志梅发生争吵,并引来不少人围观。

  围观陈永强和妻子任志梅争吵的人群中恰好有案犯曹伟。任志勇上前劝离围观人群,遂与曹伟发生争吵。曹伟与陈永强、任志勇发生打斗,任志梅见弟弟被人殴打,赶紧去找服务员帮忙劝架。

  围观群众劝开了打架双方,曹伟并不罢休,他立即致电朋友王维剑,声称被人殴打快来帮忙。之后,王维剑、马亮、“小虎”等人携带砍刀等凶器赶到。此时,陈永强、任志梅、任志勇3人已经回到半岛酒家内,王维剑等3人冲进餐厅内,挥刀将陈永强头部、背部、右前臂多处砍伤,任志勇的头部、背部、双上肢等多处也被砍伤。事发后,王维剑等人逃离现场。

  经法医鉴定,陈永强的损伤构成重伤,任志勇的损伤构成轻伤。

  陈永强自此之后便告别了朱广沪的国家队,同时近一年时间远离了球场。而在去年复出之后,陈永强水平一直不太稳定,并在上周客场同

申花的比赛后传出了与球队主教练张军不合、罢训的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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