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技风暴

转让须遵循“三大原则” 四川冠城甩卖盯上外资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1月02日07:25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本报讯 (记者李晶田卫化)昨日,有关冠城俱乐部转让的诸多细节浮出水面,其中就包括俱乐部转让必须遵循的“三大原则”:球队队名前必须加上“四川”二字;球队主场必须设在四川;俱乐部必须接受省体育局和省足协的行业管理。同时,冠城俱乐部也将提供两种方式供买家选择:球队和蒲江基地分开或捆绑出售,球队标价为3000万元左右,基地标价则为6000万元左右。

  昨日,省足协再次召开有关冠城俱乐部转让的会议,初步拟定下周一、二召开关于转让的新闻发布会。在冠城俱乐部转让的问题上,省足协态度相当明确,还是原来的“三大原则”。足协有关人士表示,只要遵循了上述三项原则,俱乐部卖给谁都无所谓,“在下周的新闻发布会上,我们将和冠城俱乐部一起向外界发出希望前来接洽的邀请,我们欢迎的对象包括省内外企业甚至外资企业。”值得注意的是,在国内企业对于足球不“感冒”的情况下,外资已经成为现在接手川足最大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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