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中超公司一座美丽的海市蜃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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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6日07:24 新商报 | |||||||||
中超公司成立了,但是总有些感觉让人如鲠在喉。因为此中超公司非彼中超公司。在足协扯虎皮拉大旗式的张扬之中,似乎中超公司的概念发生了极大的变化。而这一个变化足以让人们怀疑,中超公司是否会是换汤不换药乃至昙花一现! 早在1995年,八家新闻媒体就向国家体委建议,成立职业联盟。联盟由俱乐部资方代表组成理事会,由理事会推选出董事会和监事会,再由董事会选择总经理,实行董事会领
末代甲A,2003年6月,刚刚介入辽足的张曙光曾经对中超公司的概念进行过一次界定:“足协作为联赛规则的制定者,它的任务就是确保联赛的顺利进行。即便是入股,最多也只应该占全部股份的百分之一,俱乐部才是中超公司的主体。”但如今,足协冠冕堂皇地占据了36%的股份,或许用当年张曙光的后半句话总结最为贴切,“按照现在的方案执行的话,足协既是规程的制订者和监督者,也是最大的受益者,这实在很荒唐。” 荒唐!的确荒唐!因为足协这样做了,和原来足协的“一言堂”做法没有本质区别。从这个中超公司成份里分析,足协仍然是拥有绝对地位的“老大”,仍然掌握着生杀大权。实质上,16家俱乐部的区区4%,显得太过微不足道。而目前的情形,却似去年年初《中国新闻周刊》调查中指出那样:“(甲A联赛)产权关系混乱,俱乐部出钱出力产生的联赛,却不拥有所有权所有权事实上由足协掌握,当然也就没有管理权和经营权,而中国足协由于组成机制的制约,难以从根本上代表和维护俱乐部的利益。”这是一种悲哀,从甲A年代到中超年代,时代是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是足球的管理和经营,步伐却仍然显得踯躅不前! 其实,这次中超公司得以成立,还是要感谢去年那场“大变革”。“七君子”虽然没能最终让足协低头,而且张海也已经锒铛入狱,但是那场风暴的余波却撼动了足协原本不可动摇的权威。正是在一种风雨飘摇的境地之中,足协才会通过反思从而将徐明等人提出的“职业联盟”的意向递交国家体育总局,才会最后得到批示通过,才会让职业联盟得以建立……只是,这和多年前人们提出的“职业联盟”框架相去甚远,大有风马牛不相及的味道,因此这个职业联盟是否是海市蜃楼,真的很难揣测!文/曲宏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