俱乐部质疑中超公司:代理公司必沦为足协傀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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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25日11:10 北京日报 | |||||||||
中新网10月25日电北京日报报道,中国足协今天将与14家中超俱乐部的总经理和各有关省市足协的负责人一起,在香河基地举行中超委员会会议,协商如何组建中超公司的事宜。近日,国家体育总局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已批准成立“中国足球超级联赛股份公司”。这标志着中超公司的组建正式启动。 中国足协联赛部主任郎效农称,现在只是批准成立中超公司,细节还需和俱乐部协商
此前,中国足协设计的中超公司总股本仅为300万元,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其中中国足协出资20%,中超俱乐部出资80%,各俱乐部均股均权。后经各方协商的中超公司注册资金改为500万元,其中中国足协出资100万元,仍占股20%;而14家俱乐部共占股64%,320万元出资额由各俱乐部平摊,采取均股均权;剩下的16%股权由刚升入中超的厦门和长春亚泰两俱乐部占有。 对于这个方案,中国足协当然非常支持,甚至有传言足协副主席南勇将出任公司董事长。实际上,对于这个中超公司的方案,俱乐部方面有不同的看法。大连实德等一些强硬的俱乐部私下认为:“这个公司明显带有福特宝的味道,而且只是对中超的业务进行代理,日后肯定会沦为足协的傀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