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自行车拒绝领奖有果 竞委会对教练通报批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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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8日09:41 中国体育报 | |||||||||
本报南京10月17日电 今天上午10点半,十运会自行车竞委会在召开公路自行车技术会议上,对前一天云南队员杨丽梅拒绝领奖事件作出最终处罚:对云南自行车场地教练员进行赛会通报批评,同时取消运动队和运动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自行车竞委会有关人士表示:10月16日,云南自行车队场地教练因对裁判判决不满,在赛场说了许多偏激的言辞,并指使运动员拒绝领奖,影响极坏。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赛
在16日下午进行的场地自行车女子记分赛决赛中,夺得铜牌的云南选手杨丽梅指责冠、亚军山东队的李燕和宁夏队的李伟,在第49圈时合力将她挤倒。云南队在赛后提出申诉,要求取消李燕和李伟的比赛成绩。同时杨丽梅拒绝上台领奖,经裁判组、仲裁组及赛事组多方劝说,她仍坚持拒不领奖。 16日晚,十运会自行车仲裁委员会连夜开会,从犯规的轻重程度判断,认定裁判的判罚无误。记者还了解到,运动员拒绝上台领奖的事件,在自行车的全运会赛场上尚属第一次。 作者:王向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