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国锋:裁判团判决公正 尊重云南队申诉权利 | |||||||||
---|---|---|---|---|---|---|---|---|---|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7日17:49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0月17日电 (记者 姚玉洁刘宁顾曼西)中国自行车协会秘书长、十运会自行车仲裁委员会主任蒋国锋17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在16日的自行车女子记分赛中,裁判团的判决是谨慎而公正的,但尊重云南队申诉的权利。 在16日的决赛中,云南队的杨丽梅指责山东队的李燕和从山东交流到宁夏的李伟在她积分领先的情况下合力将她挤倒。云南队赛后提出申诉,要求取消冠军李燕和亚军李伟的
蒋国锋说,“十运会自行车仲裁委员会接到云南队的申诉后,连夜开会,从犯规的轻重程度来判断,认为判罚是正确的。云南队如果仍然有意见,可以继续申诉,我们尊重其权利。” 蒋国锋告诉记者,对于云南队不接受领奖的行为,十运会自行车竞委会已经作出处罚决定,对教练通报批评,同时取消相关教练和队员“体育道德风尚奖”的评选资格。他说:“云南队对比赛结果有异议,可以通过正常渠道申诉,但首先要执行裁判的判罚,遵守十运会规定。不接受颁奖是赛风赛纪不允许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