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运会组委会决定:孙福明“让金牌”的决赛重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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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10月14日21:20 新华网 | |||||||||
新华网南京10月14日电(记者刘卫宏、沈楠)十运会组委会14日在此间宣布,十运会女子柔道比赛孙福明与闫思睿的比赛无效,双方于15日重新进行比赛。辽宁柔道队教练刘永福被通报批评。 国家体育总局新闻发言人、十运会组委会副秘书长张海峰14日在这里宣布,十运会柔道项目竞赛委员会和仲裁委员会经研究并报组委会竞赛部批准,作出如下处理决定:宣布
在13日进行的十运会女子柔道78公斤以上级的决赛中,辽宁选手孙福明在教练示意下,故意输掉比赛,将金牌“让”给解放军代表团的辽宁选手闫思睿,这样双方可以各计算一枚金牌。 张海峰说,辽宁队临场教练当场示意其运动员孙福明放弃比赛,导致双方运动员没有进行真实竞技即结束比赛。教练员的这一决定造成的结果违背了运动员个人的意志,违背了体育道德和体育精神,违背了公平竞赛的原则。同时,这一结果也无视观众的权益和感受,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损害了十运会的形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