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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昌星与加拿大移民局争斗内幕


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30日08:17 城市快报

  扬言告加拿大政府多赖一天是一天钻法律程序空子偷偷离婚准备后路

  赖昌星在法庭上(资料图片)图片处理滕媛媛

  加拿大的媒体今年9月再次被赖昌星搅乱,许多媒体形容这位“加拿大最不受欢迎的客人”最近一直在上演好莱坞戏剧:先是由于他超时在外游荡而被关押,移民局声称他有潜逃
的风险而“拒绝释放”;紧接着最高法院驳回了赖昌星难民申请的上诉,意味着其“难民身份”很难在加拿大被确认;最后是司法文件显示,赖昌星已于今年6月21日被裁决批准离婚,财产大多转移给妻子;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则声称要向联合国难民委员会控告加拿大政府,一幕接一幕,让人眼花缭乱。

  焦点关注

  曾明娜和赖昌星一样“能干”

  赖昌星24岁时和曾明娜结婚,曾明娜当时不满18岁,不到法定年龄,他们没领到结婚证。随着赖昌星发迹,曾明娜也崭露头角,“她和赖昌星一样,文化程度不高,但很能干。”曾明娜曾经的秘书陶咪这样评价她。根据以往公布的资料,曾明娜在远华集团大规模犯罪走私活动中亲自掌握财权,呼风唤雨。

  1999年8月,这对夫妻带3个孩子,揣着旅游签证出现在加拿大温哥华的机场上,并且在签证过期后拒绝离开加拿大,于2000年11月被加拿大移民局拘捕。

  时刻不忘宣称自家是“好人

  一直在和移民局争斗不休的这对夫妇并没有那么听话,虽然居住在温哥华郊区,但夫妇俩那辆“奔驰S500”还是为周围的邻居所熟悉。2004年采访过他的记者王建民回忆说,赖穿着大红印花短袖夏威夷衬衫,西装长裤,见到熟人总是面带微笑、点头。这时候,曾明娜总会陪在他身旁,不忘宣称她和赖是怎样一对“好人”。

  偷偷离婚被怀疑另有目的

  要不是媒体近日翻阅司法材料,谁也没想到,这对夫妻居然在2004年5月就由曾明娜向法院提出了离婚申请,要求取得财产和子女抚养费用。申请于今年6月21日获得批准,一个月后生效。今年8月的一个周末,赖昌星因违反外出时间规定被法院关押,曾明娜花了5万加元将其保释,赖昌星还因此延长了自由活动时间。

  在当地媒体报道中,这对业已离婚的夫妻依然很紧密,他们的离婚意味深长———为了转移财产,还是另有目的?

  离婚对决定去留不起作用

  加拿大公民身份和移民局的发言人路易丝·休麦对记者解释了赖昌星的离婚问题。“他的离婚对他和妻子的去留并没起到什么作用,因为他们全家是一起被起诉的,他们的签证都已经过期,并不是说离婚就可以保证家中有人能够留下来。”

  加移民局不放弃驱逐赖氏全家

  幕后追踪

  数次过招控告非法居留

  加拿大移民局和赖昌星已经打了很久交道,一直对其非法居留加以控告。从2001年到现在,双方“过招”数个回合,移民局始终没有放弃对赖昌星全家的驱逐。澳门科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诚当年是作为该案件的专家证人接受双方问询的,他详细回忆了有关过程。

  起初就不符合难民标准

  自从2001年赖昌星被加拿大移民局开始驱逐,杨诚就着手为其家庭申请难民身份,加拿大的《难民公约》和联合国的《难民公约》一致,但是“由于严重的刑事犯罪,逃避了本国司法管辖”的人不符合难民条件。杨诚说,移民局从一开始就表示赖昌星不符合难民标准。

  “2002年是由加拿大难民委员会审裁庭决定赖的难民身份的。”杨诚记得很清楚,这次审判赖昌星败诉了,这也是赖昌星在加拿大经历的唯一一次开庭审判,以后的诸项工作一直在律师与法院之间进行。

  赖氏材料装了不止几车

  对于赖昌星的难民申请聆讯始于2001年7月3日,判决在2002年6月21日才作出,难民局用294页的裁决书拒绝了赖昌星一家五口的难民申请。双方对这项工作都准备了很长时间,最后上法庭时,双方的材料都是用小推车推上法庭的,“我去移民局看过,赖昌星的材料不止几车,那里专门有一间房间装着关于他的材料。”杨诚说。

  到中国调查赖犯罪事实

  移民局之所以一定要驱逐赖昌星,一是他的签证已经失效,二是他严重的刑事犯罪记录使移民局官员如鲠在喉。移民局曾专门派人前往中国调查赖昌星的刑事犯罪事实。“你想想,要是这样有严重犯罪记录的人进入加拿大,移民局当然担心会给申请移民的人发出什么样的信号?”杨诚解释说。

  铁了心要钻加法律空子

  新闻纵深

  要求风险评估成功率仅5%

  赖昌星显然还准备争取,他开始要求对其被遣返进行风险评估。路易丝·休麦告诉记者,遣返前的风险评估是在移民局内部进行的,成功申请评估的案例大概在5%左右。

  路易丝·休麦说,在特别个案中,申请人可以提出局部评估,“这些人在本国有刑事犯罪记录,被排除在难民庇护之外”。赖昌星正是这种情况的代表,“他只符合申请局部评估的资格。”

  钻法律程序空子又多耗半年

  杨诚说,赖昌星申请遣返前的风险评估,至少为自己又争取了6个月的时间,这个行政诉讼程序一般要进行这么长。“如果评估失败,他还可以向联邦法院申请复议,他是吃准了要钻加拿大法律程序的空子了。”

  与加女子结婚也难逃遣返

  有种揣测是,赖可以利用自己离婚的机会再和加拿大国籍的妇女结婚,那样就可以免除遣返的命运。

  “加拿大历史上确实出现过部长特许免于遣返的例子。”杨诚说,那是一个在加拿大结婚多年并且生育了几个子女的个案,“就算赖昌星现在结婚,其为了不被遣返而结婚的动机也太明显了。这种动机在考察时绝对会被提出来。”

  想告加政府呆一天是一天

  一个招数还没完结,赖昌星的律师大卫·马塔斯又提出了新方案,如果联邦法院在将来的复议中判决遣返赖昌星,他就要向联合国难民委员会控告加拿大政府,那又将是一个漫长的程序。

  已经利用司法程序在加拿大度过几年的赖昌星很可能会走这一步,“他已经呆了6年了,能多呆一天是一天。大卫·马塔斯倒是最大的获利者,他是按照小时收费的。”杨诚说。

  诉讼使律师进账数百万加元

  记者王建民说,他采访赖的时候,赖正好接到律师行的电话,催促他付款,总共30多万加元,到2004年,赖已经支付给律师数百万加元,而漫长的诉讼将带给律师更多的收入。

  杨诚是这样看待赖的最后努力的:“他的前途还是很清楚的———案件终归有了结的一天,与其无望地想尽办法耗下去,还不如弄明白,中国政府不会放过他这样犯有重罪的外逃人员。”

  据《三联生活周刊》

  赖昌星案 4种结果

  1.难民申请成功后被释放。

  2.难民申请未果时被释放,赖继续申请难民身份。

  3.判决离开,有30天宽限期,赖昌星必须离境,离开加拿大国境即可。

  4.驱逐出境,在30天宽限期内如果还不离境,加拿大将强行驱逐他返回原出发地香港。

  据《新快报》

  赖昌星家史

  赖昌星生于1958年9月,晋江市青阳镇烧厝村人。父亲赖永等,母亲王注治。赖永等膝下有四男四女,赖昌星排行第三。

  赖昌星10岁上学,3年后辍学,他的学历仅为“小学三年级”。

  赖昌星的妻子曾明娜,晋江人,小赖昌星6岁。婚后,他们生有两男一女。

  据《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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