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足联驳回乌兹别克上诉:章程如此规定 很遗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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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14日07:52 东方体育日报 | |||||||||
9月10日,在摩洛哥召开的国际足联会议上,因裁判技术性失误而失去到手胜利的乌兹别克斯坦队关于重赛的上诉最终被驳回。重新进行的第一回合比赛将于10月8日在塔什干举行,而原定于9月7日在麦纳麦举行的第二回合的比赛,被改在10月12日进行。 决定公布后,再次引起各方争议,与会的亚足联主席哈曼对国际足联判乌兹别克斯坦和巴林重赛的决定感到遗憾。哈曼认为,国际足联作出的这个决定让胜方成了牺牲品。哈
在大会召开前,国际足联苏黎世总部办公室的新闻发言人约翰·舒马赫向媒体解释了作出重赛判决的原因。他说:“重赛的决议是国际足联2006年德国世界杯组委会执委会作出的,根据章程,执委会紧急情况下可代替组委会作出决定。乌兹别克斯坦队赛后提交了申诉,由于时间的原因来不及召开组委会,执委会于是根据比赛报告作出了决议。” 针对乌兹别克斯坦足协的再次申诉,舒马赫说:“根据2006年德国世界杯章程第十二条第六款,执委会的这一决定是最终和不可更改的。我无法也不能评价这一决议是否公平,但事情的处理与解决都必须遵循章程,从这一点上来说,我认为这个事件已经结束了。” 由于这个结果是可以预见的。乌兹别克斯坦国内媒体并未再次抨击国际足联,而是更多的把注意力放在了重赛上,亚足联为了防止再次出现争议也已向国际足联申请派亚洲以外的裁判执法这场重赛以及第2回合比赛,而原本被亚足联指定执法第二回合比赛的裁判是孙葆洁及其他3名中国裁判。 作者 :谢勤德(来源:东方体育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