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摔协亡羊补牢 出台五条措施保证十运赛风赛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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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ports.sina.com.cn 2005年09月01日08:47 潇湘晨报 | |||||||||
本报南京专电 针对8月25日男子古典式摔跤十运会决赛首日比赛中出现的“殴打裁判”事件,以及在8月30日的女子自由式摔跤比赛中出现的杨进等四名裁判明显误判的事件,中国摔协昨日出台了五条措施,以保证在十运会期间举行的重竞技比赛项目的赛风赛纪。特派记者季伟涛 一、裁判对场上队员必须多提醒、多解释,不能操之过急,特别是涉及到新规则的
二、除参赛队员外,任何人不得走上赛台,如违反,第一次判一张黄牌,第二次判红牌,并取消参赛资格或者执教资格,第三次将取消全部比赛的参赛资格或者执教资格。 三、裁判复议的结果为比赛最终结果,任何人不得更改,但仍可以向仲裁提出申诉。若是裁判员的不公正造成严重的漏判、错判,则取消执法资格;若是业务能力问题则更换其裁判工作。 四、加强对交流队员的管理。被交流队员在赛场上仍接受原队教练的指挥,是引起赛场混乱的因素之一。交流队之间教练的责权必须分明,被交流的队员只能听从所代表队教练的指挥。 五、6名副裁判长上场执裁,增加一线水平。派遣6名经验较丰富的老裁判走下记录台上场执法,一为缓解压力,二为增强一线的执法水平。 |